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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慧敏 報道 北京特派員
一再爆出假冒違劣商品醜聞的中國,有近七成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冷眼旁觀自己對社會的職責。中國學者擔心,如此不負責任的商業行為,最終將打擊中國經濟和信譽,呼籲政府加重刑罰,嚴厲取締。
中國社會科學院企業社會責任研究中心昨天發佈的2011年《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指出,中國最具規模的300家國有、民營和外資企業平均的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只有19.7分。這雖然較去年的17分稍有進步,但整體水平仍然偏低。
其中,只有1家公司獲評為“卓越者”。其餘的大多數企業,共205家(68.3%)則只能算是“旁觀者”,而且當中26家公司的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只得零分,甚至是負分。
此外,中國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感,過去一年也不進反退,發展指數較2010年的13.9分倒退了0.6分。
社科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李漢林在發佈會上就以地溝油、三聚氰胺等為例説,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漠視自己對社會、消費者責任的扭曲經濟行為,已産生“嚴重的社會後果”。
他也針對倣冒品屢禁不止的現象説:“如果有一天我們銷往國外的産品從‘中國製造’都一一變成了‘中國倣造’,並逐漸形成國際市場對中國市場的一種共識和印象,一種對中國産品整體質量的信任危機,那麼受影響和打擊的就不僅僅是一些相關的中國企業,而是整個中國市場、中國的經濟,包括整個中國的國家形象。”
據報道,中國警方近一年已查獲市值逾5000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002億新元)的假冒偽劣品。
李漢林在會後回復本報提問時指出,假冒偽劣品對中國聲譽的打擊,雖還不算嚴重,但長期下去,恐怕會是“很大的問題”,因此中國迫切需要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中國企業公民委員會專職副會長劉衛華就建議當局提高刑罰,將違規企業關掉、讓其傾家蕩産,甚至處分企業負責人。違法的成本越高,料能起到更好的阻嚇作用,“罰一點錢……是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