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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利信”)將於11月8日上會。公司擬發行2100萬股,發行後總股本8400萬股。記者閱讀招股書(申報稿)後發現,公司尚存在293萬元個人所得稅未繳納等問題。
293萬元個人所得稅存補繳風險
按照要求,發行人在招股説明書中需要揭示風險,而飛利信在“風險因素”中,竟羅列出21條風險。
公司前身為北京飛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利信有限”)。記者注意到,2008年8月,發行人以飛利信有限經審計凈資産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公司發起人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時,用於轉增股本的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金尚未繳納個人所得稅金額合計約293萬元。
鋻於該部分個人所得稅存在可能被追繳的風險,為此,發行人除江瑞華(因病尚在康復期)之外的37名現有自然人股東均出具了相關《承諾函》,承諾若稅務機關徵繳該部分個人所得稅並因此罰款,相關股東將無條件、全額繳納該等稅款及相應罰款。
一位不願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2008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至今仍然拖欠,“這肯定是屬於上會的減分項”。
資産評估程序存瑕疵
飛利信主營業務為向用戶提供智慧會議系統整體解決方案及相關服務。
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定向增資議案,同意北京中大華堂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堂電子”)以每股2元的價格現金認購發行人新增的300萬股股份。
華堂電子係由人民大會堂管理局和人民大會堂賓館共同投資設立的國有公司。2009年2月13日,發行人完成了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並取得了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人民大會堂管理局國有資産管理處出具了相關批復,將華堂電子持有的發行人300萬股界定為國有法人股。
在本次定向增資之前,華堂電子委託評估機構對其擬增資之發行人全體股東的權益進行了評估。但該評估報告未按有關程序備案。不過,保薦機構與發行人律師認為,本次增資的認購價格已獲得了華堂電子股東會及其主管部門的批准,且華堂電子已于2010年通過公開掛牌轉讓方式轉出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因此,該瑕疵對本次發行上市不構成法律障礙。
華堂電子入股一年轉讓
2009年11月,華堂電子欲轉讓其所持飛利信全部股份以實現股權投資增值變現。入股不足一年即要轉讓股份,華堂電子顯得有些急不可耐。
2010年2月5日,華堂電子與北京華堂隆鑫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堂隆鑫”)根據其在北京産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所持有的發行人300萬股股權之競價結果簽訂《産權交易合同》,華堂電子將該等300萬股股權轉讓給華堂隆鑫,轉讓價款依照上述公開掛牌的最終競價結果確定為1216.32萬元。入股不到一年,華堂電子凈賺一倍有餘,風光離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