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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創業,擴大就業,促進微型企業健康發展,日前,《重慶市微型企業促進和管理辦法》在市政府公眾信息網上挂出征求意見。其中,《辦法》規定了九類人群可申請創業扶持。
據了解,《辦法》所稱的微型企業是指由符合條件的特殊對象所設立,註冊資本10萬元以下、從業人員(含投資人)20人以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等。《辦法》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特殊對象包括: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人員、三峽庫區移民、殘疾人、城鄉退役士兵、文化創意人員、信息技術人員以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這些特殊對象必須符合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有創業能力、無在辦企業、出資比例不低於全體投資人出資額的50%等條件。
在産業引導方面,《辦法》規定,相關部門應鼓勵微型企業從事信息技術、文化創意、廣告設計、工程諮詢、服務外包、節能服務、仲介會展等生産性服務業和商貿流通、社區服務、房産仲介等生活性服務業等行業,禁止從事高污染、高耗能和納入淘汰落後生産力範圍的行業。同時,按照《辦法》規定,創辦微型企業還可以享受財政、稅收、金融等創業扶持。例如:微型企業辦理證照、年檢、年審等手續,3年內免收地方行政性收費。
在法律責任方面,微型企業創業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創業扶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創業扶持決定,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終止其享受的創業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