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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在去年已經破産清算的公司,居然能夠“死而復生”成為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東,這樣的怪事就發生在西水股份(600291)身上。10月28日,西水股份公佈了三季報,公司十大流通股東名單中出現了福州飛越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飛越集團”)的名字。飛越集團在去年已經被破産清算,很多投資者對此都覺得不可思議,記者展開了調查。
新股東浮出水面
今年7-9月,西水股份十大流通股東名單出現了些許變動:持股181.63萬股的原第八大流通股東自然人楊建國從名單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飛越集團。從持股數量和類型來看,飛越集團所持股份和此前楊建國所持股份完全一致,均是181.63萬股流通股。
“飛越集團早就破産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而且已經處於清算階段了。”
按照上述人士的指引,記者進行了查詢。多家網站顯示了如下信息:受飛越集團破産清算組的委託,茲定於20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在福州市五四路210號國際大廈20層福建省海峽拍賣行拍賣廳舉行拍賣會,拍賣標的是福州飛越大廈整座及部分電子設備和附屬樓的物業使用權。
復活繼續經營?
“破産清算是經人民法院宣告破産後,對破産人財産進行清理,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的程序。”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一旦進入破産程序,企業必須停止對外投資等活動。”
張理分析認為,有時為了讓破産人財産保值增值,經管理人同意,可以進行合理的投資取得收益。如果購買的程序合法,經破産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同意,則其持股就是合法的。但在破産清算時,該股份必須拍賣或者轉讓,以拍賣款或者轉讓所獲價款清償債務。
按照公開信息,飛越集團破産清算的時間在2010年5月,而成為西水股份第八大流通股東的時間是在今年7-9月,即使飛越集團破産以後進行了合法合理的投資,購買了西水股份,但是在去年進行破産清算時,這些股份也要被拍賣或者轉讓。難道已經“死亡”的飛越集團“復活”以後繼續開始經營了嗎?
與多家公司有緣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除了與西水股份之外,飛越集團還與多家上市公司頗有淵源。
飛越集團最早在資本市場上“露臉”要追溯到十年前。2001年,飛越集團依法取得恒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並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凍結的棱光實業(600629)社會法人股975萬股,佔其總股本的6.43%,為棱光實業第三大股東。
陽光股份(000608)今年半年報前十大股東名單顯示,飛越集團以511.88萬股的持股量位列第七。值得一提的是,“被質押或凍結的股份數量”一欄中,其他股東均為“0”,僅飛越集團一家顯示“511.88萬股”,也就是説,截至今年6月30日,飛越集團持有的陽光股份均處於質押或者凍結狀態。
已經破産的飛越集團為什麼能在今年第三季度進入西水股份?從今年上半年到7-9月,西水股份的凈利潤從557萬元驟降為-3450萬元,對於業績變臉公司為什麼沒有任何預告?記者致電西水股份董秘辦。“董秘出差了,應該在下周回來,我無法接受你的採訪,我們公司沒有證券事務代表。”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大眾證券報》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
記者 錢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