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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宣佈上海試點增值稅改革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7日 1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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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

  營業稅逐步改增值稅,“不賺錢不繳稅”

  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徵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徵收增值稅。(一)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範圍進行試點。(二)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三)試點期間原歸屬試點地區的營業稅收入,改徵增值稅後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試點行業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可以延續,並根據增值稅特點調整。納入改革試點的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可按規定抵扣。

  目前,細則還未看到。業內普遍解讀是:營業稅是有商業行為就要繳的稅種,而增值稅則是商品流通中增值以後才繳的稅。這一改革可視為“結構性減稅”的重大舉措,不按營業強行徵收,而是根據增值徵收增值稅。商品流轉過程中沒有增值部分就不用交稅,等於“不賺錢不繳稅”。而財政部專家則表示,主要作用是減少重復徵稅。

  國家每年160億投入農村“免費午餐”

  會議決定,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一)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展試點,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標準為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試點範圍包括680個縣(市)、約2600萬在校生。初步測算,國家試點每年需資金160多億元,由中央財政負擔。(二)鼓勵各地以貧困地區、民族和邊疆地區、革命老區等為重點,因地制宜開展營養改善試點。中央財政給予獎補。(三)統籌農村中小學校舍改造,將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四)將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每生每天提高1元,達到小學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財政按一定比例獎補。

  民間現在有自發的給農村學童捐“免費午餐”行動。行動發起人鄧飛昨天在微博上興奮地表示,國務院這個決定等於國家每年在“免費午餐”計劃投入160億資金,是“特大好消息”。

  新華社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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