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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運營商捲入金山吸費風波 王海索賠4.6億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5日 1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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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謝曉萍 發自北京

  金山毒霸的“吸費”風波正從金山網絡轉移到三大運營商。

  昨日(10月24日),維權人士王海向工商總局提交了一份 《關於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和金山網絡秘密吸費欺詐消費者的舉報》,聲稱三大電信運營商和金山網絡存在暗中對用戶吸費的問題,並要求工商總局責令三大運營商向用戶退款和賠償超4.6億元。

  針對上述事件,截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稿,三大運營商均未發表評論。

  金山:王海為競爭對手指使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王海的舉報緣起于一則 “金山毒霸被指免費後仍暗中吸費”的報道。報道稱,金山毒霸在宣佈“永久免費”之後,對於業務的變更,沒有及時通知用戶,也沒有從用戶處取得“確認短信”,仍按照原有標準收費。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2010年11月10日前,金山毒霸的用戶均通過名叫 “金山毒霸殺毒套裝”的服務每月向運營商交納一定的包月費用,此後,毒霸宣佈免費,按照當時金山網絡的規定,如果用戶不退訂原先的“金山毒霸殺毒套裝”,將自動默認轉為“金山會員”付費尊貴安全增值服務使用者,即産品免費、服務收費的金山毒霸收費會員。

  對此次提出超過4.6億元的用戶退款和賠償,王海解釋説,2.3億多元的退款和同等數額的賠償,是根據用戶反饋,金山毒霸的收費額度多為每人每月10元,而根據金山軟體的財報,金山網絡平均付費用戶為213萬人,而從金山宣佈免費至今共計11個月,因此,希望收費方向213萬名用戶退還2.3億多元,同時追加同等數額的補償。記者查閱金山軟體的財報發現:2011年上半年財報,金山網絡平均付費用戶人數仍然為213萬人,每月為金山貢獻收入1000萬元。

  針對王海的行為,金山網絡也在第一時間對王海的行為提出了“質疑”。金山網絡表示,“在用戶與金山網絡取得聯絡表示希望解決問題後,王海又指使用戶,不許他們與金山網絡保持正常聯絡”,金山更指稱,王海受其競爭對手幕後支持,故意對金山抹黑攻擊,從維權轉變成綁架用戶向企業進行敲詐勒索。並聲稱已經掌握相關證據。

  “金山是誹謗,轉移注意力!”王海則對此表示否認。他表示,將收集證據對金山提起侵犯名譽權訴訟。

  關鍵問題:金山是否告知用戶

  金山網絡方面表示,金山毒霸宣佈永久免費時,曾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軟體彈窗、網站公告、媒體廣告、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向用戶告知免費信息,並提供了通暢的退費升級為會員的通道。

  不過,此前媒體曝光的用戶均稱沒有收到金山的提醒通知。王海認為,金山所謂的金山會員是一項全新的增值電信業務,故其負有明確告知用戶永久免費、明確告知變更後收費標準及項目等法定義務。

  根據信産部《關於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規定,未經用戶確認反饋,當時也未明確告知用戶該移動信息服務企業的名稱、具體業務名稱、資費標準、退訂方式等信息,視為訂制不成立,包月類移動信息服務增值電信業務未經用戶二次確認不得收費。

  王海聲稱,真相是上述電信運營商和金山網絡等根本沒有給用戶發短信,通知要推出新的增值服務,更沒有取得用戶的短信確認。

  不過,王海並沒有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這一説法。

  一位不願具名的運營商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金山網絡作為運營商的SP服務商,擁有對其平臺上用戶的管理權,這也意味著,一旦其業務信息發生變化,可以通過其自身的平臺向用戶告知,運營商只是渠道代扣費。

  對此,金山網絡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用戶所選擇的會員收費,如果是經過手機定制,“是有明確二次短信確認的,絕對會尊重用戶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佔領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金山的做法是否屬於強制交易或虛假宣傳行為的關鍵在於,金山是否通知付費用戶可以退訂。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用戶應該提供證據證明被扣費的事實存在,金山的舉證義務是證明曾經通知用戶可以退訂,若不能證明則敗訴風險非常大。

  趙佔領還認為,王海作為普通公民是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但是否立案調查由工商部門決定。如果王海起訴的話,他自己不是金山的付費用戶,只能根據消費者的授權代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