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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監會劍指供電亂局 86%受檢企業存在問題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5日 07: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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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秀強

  “供電能力不足、供電可靠性數據弄虛作假、輸配成本虛高。”電監會《2011年供電監管報告》直指電力市場亂局。

  2011年4月至6月,電監會及派出機構在從全國2951家供電企業中選擇215家進行抽檢。檢查共發現各類問題492例,涉及供電企業186家,佔受檢供電企業總數的86.51%。

  其中,國家電網所屬受檢供電企業158家,發現問題338例,占問題總數68.70%,涉及供電企業137家,佔存在問題供電企業73.66%;南方電網所屬受檢供電企業37家,發現問題73例,占問題總數14.84%,涉及31家供電企業,佔存在問題供電企業16.67%。

  電監會自2002年成立以來,已先後組織六次供電檢查。供電領域問題仍集中在供電能力、供電質量、供電服務、供電市場行為、供電成本等方面,監管報告已于日前發佈。

  在本次檢查中,電監會查出國家電價政策和收費政策方面違規資金600萬元;供電成本方面違規資金258.29萬元。對於問題企業,電監會要求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目前,國內供電領域被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壟斷經營。地方主要供電企業僅有內蒙古電力、陜西地方電力、廣西水利電業、四川水電投資經營公司、山西國際電力等5家。

  國家電監會地方派出機構官員説:“由於壟斷的存在,供電領域存在服務不到位、成本核算不合理等諸多問題。再加上,全國供電企業數量多,電力監管無法覆蓋所有供電公司,監管乏力使問題反復出現。”

  供電能力質量差

  配電網投入不足、規劃不合理,建設受阻是供電領域存在的首要問題。

  電監會通報稱,福建霞浦縣供電公司、吉林松原供電公司、海南白沙供電局、瓊海供電局等25家供電企業存在供電能力不足問題,部分變電站為單電源進線、單變壓器運行方式,存在較大停電風險。

  河南省部分省轄市由於城市發展規劃未考慮電力基礎建設、土地審批難、徵地受阻等原因,變電站投運不足,供電能力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要。

  其二,供電質量問題仍較突出。電監會現場檢查發現,部分供電企業在供電可靠性管理工作中,存在供電可靠率和電壓合格率統計數據錯誤、運行事件錯錄、漏錄等現象,有的甚至出現弄虛作假行為。

  國家電網所屬吉林松原供電公司、甘肅白銀供電公司等54家電企業,南方電網所屬貴州貴陽供電局、廣西東興供電公司等8家供電企業,及內蒙古薛家灣供電局等10家地方供電企業均存在此類問題。

  此外,由於供電市場開放程度低,有供電企業利用市場支配地位,設置市場障礙或服務障礙,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違反國家電力行政許可有關規定;未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和收費政策。

  電監會通報稱,福建莆田電業局、陜西地方電力南鄭縣供電分公司等19家供電企業與關聯企業仍存在混業經營和不正當交易行為。

  其中,陜西地方電力南鄭縣供電分公司2010年全年及2011年一季度所受理的10千伏高壓新裝用戶工程施工單位全部為關聯企業,全部用戶工程均用供電方案代替設計直接進行施工,出具預算。

  另有蘭州榆中縣農電局、湖南邵陽邵東電力局、鄂爾多斯電業局等20家供電企業未按照要求嚴格核驗電力設施企業資質,甚至一些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

  輸配電成本核算混亂

  輸配電成本監管是電監會重要職責,亦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基礎。在此次檢查中,供電成本核算不規範、不真實案例眾多。電監會共查出供電成本方面違規資金258.29萬元。

  主要表現在虛增供電成本超範圍列支,部分費用支出不符合國家規定,工程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産計提折舊費用等情況。

  電監會點名批評,吉林松原供電公司、廣東潮安供電局等12家供電企業存在超範圍列支成本費用問題。

  此外,北京昌平供電公司、平谷供電公司均因工程項目未及時計提折舊而受到通報批評。

  理清輸配電成本,這是電力體制改革一大重任。由於缺少有效監管,輸配電成本仍由電網企業掌握,且數額不斷增加。

  根據電監會統計,2010年主要電網企業輸配電成本合計4222.4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0.92%。其中,折舊、職工薪酬以及其他費用所佔比例最大,分別佔41.64%、19.32%和27.15%。

  按照《輸配電成本核算辦法》,“其他費用”指不列入材料費、工資、福利費、折舊費和修理費中的費用。但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厘清哪些是輸配電成本,哪些是非生産性費用。

  在監管報告中,電監會再次建議“穩步推進電網企業輸配電體制改革,實施輸配電業務內部財務獨立核算。深化輸配電價改革,理清輸電、配電成本,建立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格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