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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七天、扣費四年”,在央視等媒體曝光了金山毒霸涉嫌存在“未盡告知義務”、“暗中手機扣費”等欺詐行為後,金山毒霸日前發佈聲明,稱將啟動陽光行動,將提醒用戶如果不需要使用金山會員服務,可以直接退訂。對此,北京金洋律師事務所劉亞新律師認為,金山毒霸將老用戶全部轉為收費會員的行為,本身就屬於違法,金山會員制度與之前的服務協議條款毫無關係,所謂會員服務只是金山毒霸繼續收費的幌子,金山方面的這種所謂“善後”的舉措,依舊涉嫌違法,實屬錯上加錯。
據了解,去年11月金山毒霸宣佈永久免費,但是眾多此前金山毒霸用戶卻不知道已經被升級為“付費會員”,並不在免費範疇。從今年8月以來,不斷有用戶投訴金山毒霸惡意扣費的現象,但直到10月中下旬,央視等媒體集體曝光宣佈免費金山毒霸“暗中扣費”的行為之後,金山毒霸才宣佈開啟“陽光行動”,並辯稱“誤解緣于部分用戶並未知曉其免費政策。”
對此,劉亞新律師表示,金山會員服務與之前收費服務協議在法律和現實中都沒有任何關係,金山免費之後,之前的收費用戶應該全部免費。可以説,金山會員只是收費的幌子,假借會員之名,金山毒霸的目的就是繼續收費;而金山所謂的會員服務,應該只能算是其新推出的服務産品業務,必須獨立推廣。
劉亞新律師解釋,作為服務協議的甲方,金山毒霸宣佈免費政策之後,原會員用戶服務內容和條款,由於發生重大變更,協議已經失效,因此,無論是付費用戶還是免費用戶,均需要重新簽訂新的服務協議;在未與用戶進行條款確認的前提下,順延、升級服務條款,均屬無效協議。
劉亞新律師認為,“會員退訂才停止收費”一説仍屬違法。金山網絡公司對於向用戶“暗中扣費”所進行的善後處理方式是,向每一位付費用戶進行短信通知,並由用戶選擇是否退訂該服務。這做法依舊是建立在一份並不成立且未由用戶確認、生效的服務協議基礎上的。因此,所謂要求“退訂”才停止收費的做法,依舊屬於違法行為。
同時,劉亞新律師稱,如果説之前金山毒霸的“暗中扣費”還是屬於管理疏忽、雙方對服務條款存在誤解的話,那麼今天金山網絡的做法就屬於故意行為。在明知道收費違規、服務協議並不成立,且向用戶扣費一年的前提下,依舊延續非法的服務協議,綁架用戶繼續付費,錯上加錯。
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劉亞新律師建議,目前金山毒霸唯一正確的方法,必須立即停止向所有用戶的收費行為,並對此前一年的扣費向全體用戶進行退還;然後,重新與用戶簽訂新免費或付費的服務協議,規範服務內容,並向用戶進行道歉並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