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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制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
會議指出,當前社會誠信缺失問題依然相當突出,商業欺詐、制假售假、虛報冒領、學術不端等現象屢禁不止,人民群眾十分不滿。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社會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完善制度、加強教育,努力營造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信用環境,使誠實守信者得到保護、作假失信者受到懲戒,為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改革和發展提供良好的道德保障。
會議強調,“十二五”期間要以社會成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應用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要任務是:
(一)加快徵信立法和制度建設。抓緊制定《徵信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制定信用信息標準和技術規範,建立異議處理、投訴辦理和侵權責任追究制度。
(二)推進行業、部門和地方信用建設。有關行業、部門和地方管理部門要通過建立信用信息系統,依法依規有效採集、整合和應用個人、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信用信息。各地區要對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信用信息進行整合,形成統一平臺,實現對失信行為的協同監管。當前,尤其要結合市場主體準入、納稅、合同履行、産品質量、食品藥品安全和社會保障、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有針對性地加強各領域的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信用檔案,儘快改善各行業、各部門、各地區的信用環境。
(三)建設覆蓋全國的徵信系統。在實現行業內、地區內信用信息互聯互通的基礎上,大力推動信用信息在全國範圍的互聯互通,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對失信行為的監督和約束作用。
(四)加強監管,完善信用服務市場體系。規範發展信用服務機構和評級機構,有序推進信用服務産品創新。制定信用服務機構基本行為準則,嚴格徵信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準入標準,依法查處提供虛假信息、侵犯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行為。
(五)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政府及其部門在社會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中要起示範&&作用,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提高決策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升公信力。
(六)大力培養社會誠信意識。加強誠信教育,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識,強化責任、激勵和約束,確立人無信不立的理念,不斷提高全民道德素質,激發民族創新精神,增強國家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