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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民營企業融資狀況惡化,溫州高利貸危機折射出民營企業融資困境。無論在銀行體系中,還是在資本市場上,中小企業和民營資本的融資都要難於大企業和國企。13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廣東主持召開外貿企業負責人座談會時透露,“很快就會出臺落實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36條’的細則。”
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黎雪榮指出,近年來,我們看到民間投資的總量不斷擴大,投資領域不斷拓寬,投資主體越發多元化。這可以説是中國經濟的一種進步,民間投資應該成為我國經濟投資的主體。然而,從溫州借貸危機可以看出,民間投資仍然存在著不少問題,民間投資渠道仍然較為單一,投機性較強。
當前,民間投資領域和範圍依然受限,民間投資環境和服務環境仍然有待改善,這是制約民間投資加快發展的主要因素。
首先,民企融資渠道相對單一,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難一直是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民間資本的投資能力。其次,與國有投資相比,民間投資無論在用地指標、能源保障,還是在資金籌集、技術研發、人才引進等方面,都處在一個相對不利的地位,這也使得民間投資多集中于投資少、見效快、技術性不強的一般性競爭行業,不利於民間投資結構優化和持續發展。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要鼓勵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就必須積極拓寬民間投資領域。民間投資36條的重點任務就是要消除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存在的障礙,這是最初國務院對這個問題的基本定調。然而,時至今日,36條的實施進展緩慢。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36條“的細則需要拿出具體可操作的方案出來。(中投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