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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跑路"風潮蔓延到江蘇 江蘇已接連曝出多起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8日 1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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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今年9月以來發生在浙江溫州的企業主“跑路”風潮如今已蔓延到了江蘇。近來,江蘇媒體接連曝出多起涉嫌非法集資、攜款跑路的事件,均由民間融資引起。

  面對這些異常活躍的民間融資行為,相關部門在其運行規則、利率標準、風險防範等方面卻往往監管不能到位,存在著很大的風險。面對接連不斷的跑路風潮,我們該做哪些反思,民間資本的出路究竟在哪?

  借款一千多萬跑路

  最近,鎮江句容市後白鎮居民王某,以開辦工廠的名義,向同鎮38戶居民借款1000余萬元,並承諾每月向每人支付2%到3%的利息,隨後全家攜款離開,這讓借了錢給他的人們焦急萬分:

  記者:當初問你借錢的時候有沒有跟你們説有什麼利息?

  居民:他説了給利息的,2分利息,有每個月2分利息的,也有每個月3分的,但是他沒有給,他把錢拿到就跑了。

  借款兩千多萬跑路

  記者:同樣在在連雲港市墟溝,某幼兒園園長以開辦幼兒園的名義向80多名學生家長借款2000余萬,隨後便不見蹤影,他向家長承諾的利息支付方式是可以免去孩子的學費:

  家長:他現在借了錢就跑了,我借的少,借了現在十幾萬塊錢。

  記者:你借給他他要給利息的吧?

  家長:我們沒有利息,就是我們家小孩在裏面上學不用交學費了。

  目前,這些借款人都已前往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溫州人徐先生在南京從事民間借貸生意已有5年,他告訴記者,這類非法集資、攜款跑路事件的發生與活躍的民間融資市場有直接聯絡。

  民間借貸快

  徐先生:我有個同學,也是做這一行,他在銀行用房子抵押,貸了一年才貸下來,而你去典當行,人家手續很快的,做個交接,把房子過一下,第三方簽個字,所以很多人願意走民間借貸這個,快,民間借貸一般都是針對中小企業。

  民間借貸實際利息遠高於國家標準

  國家規定,公民間借款利息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但南京市面上民間借貸實際的利息遠高於此,記者採訪了37家所謂的貸款公司和個人,月利息在5%的佔14家,6%的有10家,最高的一家達到12%,這些人在在交付借款時會把利息從本金中扣去,然後在借款合同上寫上本金金額和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利息。對此,南京傑仁律師事務所律師田茂通律師認為,國內對公民個人之間的民間借貸是允許的,而對註冊在冊的小額貸款公司也給予了發放貸款的權利,但不允許從民間吸取資金。可是,中小型企業對民間資金又有迫切的需要,這樣一來,必然導致一些金融機構打法律擦邊球,導致一些違法事件發生,而法律監管在這一塊實施難度很大:

  田茂通:小額貸款公司是剛出來的,達到一定條件的,他可以對外貸款,但是不允許吸收存款,對存款這塊沒放開。

  記者:民間借貸現在國家有沒有監管?

  田茂通:沒有,民間借貸不是監管範圍,這個東西很難監管,只要不申報,你怎麼監管,誰又知道這個事。

  2010年5月13號,國務院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範管理。構建民間資金規範、有序的流動渠道,老百姓手裏的錢才能多一些流動的方向,抵抗非法集資的誘惑,民營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也會迎來新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