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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上個月,國家質檢總局出臺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也就是汽車“三包”規定草案,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昨天(13日)表示,實施汽車三包環境條件尚不完全具備。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就汽車“三包”規定,代表中汽協發表看法認為,汽車行業對汽車産品實施三包始終持積極態度,企業也願意擔負起不斷提升産品質量的責任,但是現階段汽車産品實施“三包”的配套體系並不健全。
葉盛基:我們要説明的是,汽車作為一個特殊産品,其技術複雜,製造成本高,價值鏈長,使得汽車産品實施“三包”面臨著舉證難、鑒定難、索賠難等諸多問題。當前權威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體系沒有建立,難以對汽車産品質量問題和性能故障做出科學、準確、公正的鑒定。
而葉盛基還認為,過高和過度的“三包”要求,勢必導致成本提升,從而加重消費者負擔。
葉盛基:汽車的成本主要由研發成本、生産成本、採購成本以及廣告成本、管理成本和售後服務等組成,過高或者過度的一些汽車“三包”要求,勢必會大大增加汽車企業售後服務成本和總成本,這無疑也會增加消費者的負擔。
另外,葉盛基表示,如果實行“三包”也應該明確規定消費者和鑒定機構的義務和責任。
葉盛基:汽車産品“三包”涉及消費者、銷售商、維修商、製造商和鑒定機構等,我們認為汽車産品“三包”規定除了規定銷售商、維修商和製造商的義務的同時,也應當明確規定消費者和鑒定機構等有關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以避免過度的維權行為發生。
新聞背景
“十一”前夕,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方網站發佈關於10月下旬將召開《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立法聽證會的通知,就汽車“三包”規定再次面向社會徵集意見。
所謂“三包”,是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國家質檢總局這次發佈《意見稿》規定,産品售出30天有問題可免費退車,而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現新的故障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
此次意見稿的出臺,距離上次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已經過去了將近7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