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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基亞西門子裁員理由再遭質疑 企業年金或不保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4日 0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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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諾基亞西門子通信(以下簡稱諾西)裁員事件日前有進一步擴大的跡象。

  《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近日接到諾西上海分公司一名被裁員工的投訴,稱諾西的賠償金額不符合法律規定。該被裁員工還稱,諾西人力資源部一方面對其解釋 “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因為該崗位不復存在”,一方面卻安排其他人代替其職位,讓他由此質疑諾西裁員帶有 “歧視”。此外,被裁員工企業年金的處理當前仍是一團迷霧。

  諾西對此回應稱,公司不存在任何違法行為。

  諾西裁員理由再遭質疑

  在本報 《諾基亞西門子在華裁減240個崗位 被裁員工指程序違法》(9月21日)的獨家報道刊發後,引發了輿論的關注。諾西上海分公司業務拓展部一名老員工張帆(匿名)近日再次向記者質疑諾西裁員的理由。

  據透露,張帆已經在該公司工作16年。諾西8月初啟動大中華區240個崗位的裁員計劃後,公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士找張帆談過雙方協議離職事項,但並未達成協定。

  張帆拒絕雙邊協議離職的主要原因是他認為諾西裁員的理由不合理。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獲得的雙邊協議書中,裁員原因被諾西歸結為“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張帆表示,自己所掌握的一些諾西內部郵件顯示,自2011年4月30日至今,諾西簽訂了相當一部分訂單,業績良好,他認為這證明公司“經濟情況沒有發生重大變化,更沒有惡化”。

  諾西7月發佈的2011年第二財季報告顯示,報告期銷售額同比增加20%,虧損額同比也有所減少。

  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佔領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認為,諾西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公司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但是根據公司當前經營業績的表現,以這個理由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依據不充分。

  “如公司一定要解除合同,應給予‘N+5’的補償。”張帆還表示,不排除尋求勞動保障部門的幫助。

  員工:裁員不撤崗,職位被替代

  拒絕雙邊協議後,2011年9月15日,張帆收到了諾西上海分公司快遞來的 “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按照該通知,解除合同的補償是半個月的工資。“連一個月的代通知金都沒有”,張帆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應該提前30天通知。他9月15日收到書面通知,正式解除合同的日期應該是10月14日,而不是9月30日,諾西還應支付9月30日之後的半個月工資。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最初與我溝通時,再三強調被裁與工作表現無關。”張帆透露,但9月6日,他通過郵件獲悉又有同仁加入到其原有團隊。“工作責任與我相差無幾”。此前有被裁員工對記者表示,諾西此次所裁員工大部分都是前摩托羅拉員工,比例估計在80%以上。張帆結合自己尚未離職職位就被人替代的經歷,表示有理由認定諾西這是歧視性裁員。

  張帆對記者稱,自己是家庭的唯一經濟來源,孩子也未成年。“在諾西此次經濟性裁員中,張帆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優先留用的情形。”趙佔領表示,張帆在沒有其他法定理由的情況下被優先辭退,諾西此舉涉嫌違法。

  被裁員工不滿諾西回復

  距《每日經濟新聞》上一篇報道刊發已有二十多天,除了質疑諾西的“歧視性裁員”外,被裁員工重點關注的企業年金問題依然是“迷霧重重”。

  此前有被裁員工對記者表示,在2000年12月31日之前入職的員工都有企業年金,截至裁員,這些員工的企業年金絕大多數在10萬~20萬元。

  諾西收購摩托羅拉相關資産時簽訂的《三方協議之補充協議》對企業年金部分有著相關約定,除對補充養老福利賬戶餘額予以註明外,還表示 “根據摩托羅拉相關福利政策,支付條件得以滿足後,諾西屆時將向員工支付上述款項”。然而,記者昨日從幾位被裁員工處了解,收購完成後,諾西並未有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士負責企業年金事宜。“不知這筆錢現在究竟在何處,更不用説幾十年後退休時怎麼領取。”張帆説。

  趙佔領表示,如果新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賬戶但又接受年金轉移,那麼這部分屬於員工財産的企業年金可能會存在監管空隙。如果該企業破産,則原本屬於員工財産的企業年金可能會被納入破産財産的範圍,由各個債權人按照債權比例進行分配,導致員工利益無法保障。

  《每日經濟新聞》再次就上述情況提問諾西,諾西表示,“諾西嚴格遵守了公司與員工及摩托羅拉的三方協議,不存在任何違法違約行為。”

  北京一位被裁員工對記者表示,“諾西這樣的解釋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據他了解,當前沒有任何跡象能表明諾西對企業年金有處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