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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據媒體報道,即將上會的招金勵福控股子公司被蘇州市當地稅務部門連續開出三張罰單,此行為已經違反了《IPO管理辦法》的規定,而且,招股書資料顯示,招金勵福在財務報表上存在著潛在的風險,其應收賬款項目和存貨項目數額高居不下,都可能成為導致其上市後業績變臉的導火索。
連收三張罰單仍上會
即將在IPO發審會“過堂”的煙臺招金勵福貴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招金勵福”),其控股子公司蘇州華福在2007年9月~2008年12月多次稅務違規,包括偷漏增值稅、虛開增值稅發票等,被當地稅務部門處罰。
屢屢稅務違規的是招金勵福的控股子公司蘇州華福。為了消除同業競爭,2008年2月15日,招金勵福董事會決定收購實際控制人控制的蘇州華福60%股份,當年2月26日,轉讓雙方簽署轉讓協議。自此,蘇州華福成為招金勵福的控股子公司。
經蘇州當地稅務部門查明,蘇州華福存在多次稅務違規行為。其中包括:2007年9月~2008年12月,蘇州華福取得黃金提煉加工費和金鹽加工費收入,有131.91萬元收入未向稅務機關申報增值稅應稅收入;2008年4月,向其他單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份,導致他人未繳、少繳稅款6369.13元;2008年6月,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導致他人少繳稅款19833.34元。對此蘇州市當地稅務部門連續開出三張罰單,包括一份《行政處理決定書》和兩份《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稅務部門共追繳蘇州華福增值稅22.43萬元,加收滯納金7.48萬元,罰款了45.49萬元。
《IPO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發行人不得有下列情形,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稅務、土地、環保、海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金源律師稱,蘇州華福屢屢稅務違規,包括偷漏增值稅稅款、虛開發票等行為,情節嚴重,明顯違反了《IPO管理辦法》的上述規定。
難言業績不變臉
“公司應收賬款週轉能力呈現大幅下降的趨勢不得不引起注意。同時,為追求上市,僅憑藉一時的突擊改變,並不能給公司治理結構帶來根本性的改變。”採訪中,一位不願具名的從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的專家對記者表示。事實上,近兩年隨著上市公司逐漸增多,上市後業績變臉的上市公司也不在少數。
招股書資料顯示,招金勵福在財務報表上存在著潛在的風險,其應收賬款項目和存貨項目數額高居不下,都可能成為導致其上市後業績變臉的導火索。2008-2011年6月三年一期報表顯示,其應收賬款佔流動資産比重分別為33.33%、39.17%、28.8%和32.8%。存貨佔流動資産比重分別為27.27%、35.7%、35.54%和32.4%。
更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給出的應收賬款週轉率較高,最高時平均每11天可以週轉一次,但如此高效的應收賬款週轉效率卻沒有換來更多的現金流,而是應收賬款項目依然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其應收賬款週轉能力已經呈現大幅下降的趨勢。資料顯示,公司三年一期的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31.43次、21.51次、21.32次和10.7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