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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保就是忽悠人的”、“延保就是花錢買罪受”、“延保都是強迫購買,買完沒人管了”…… 已經在各大家電連鎖賣場推廣了四年的延保居然招來如此多的罵聲,本是項好服務怎變的如此之亂?眼下,家電延保服務將有法可依,一些亂象能否止住?
延保服務是近幾年國內家電市場上新興的一項服務業務,在大型家電連鎖商的推動下,實現了快速增長。目前,眾多家電廠商紛紛推出各自的“家電延保”服務品牌。比如,蘇寧電器自行推出“陽光包”,國美電器則聯手新可安推出“家安保”延保服務。
但是,由於行業發展時間較短,也出現了進入門檻低,整個行業缺失統一的標準規範,致使一些沒有資質的企業混入這一領域,各種各樣的家電延保服務産品讓消費者難以辨別,對家電延保服務的良性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另外,前不久一篇《花錢買罪受?揭家電延保服務五大不靠譜》也揭露了當前延保服務的一些亂象,延保服務成了近幾年投訴率最高的問題之一。就在大家快對延保喪失信心的時候,中國家用電器服務維修協會對外正式發佈《家電延保服務規範》(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
●家電延保規範以“三包”為基礎
該規範由中國家用電器服務維修協會聯合蘇寧電器、美延維修服務(上海)有限公司、新可安保修服務(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對家電延保服務的從業要求、保修與風險管理責任、延保服務要素、服務規程、從業人員要求以及相應的服務質量測評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規範明確規定,家電延保服務是以國家家電“三包”規定為基礎,由從事家電延保服務銷售、管理、風險管理、維修服務等一系列相關服務活動的家電延保服務提供方,為消費者提供的一種延長保修時間或擴大保修範圍的有償服務,服務內容要以合同形式約定。
家電延保服務到底受《保險法》監管還是“消法”調解,社會各界對這一新興行業的定位和未來發展前景,仍有不小爭議。
作為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稿中的亮點,延保規範明確要求與消費者簽訂延保服務合同的延保服務提供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規定,向有合法保險資質的保險公司投保。並要求家電延保服務提供方需在企業內部設立專門維修賬戶,通過向保險公司投保,由保險公司計提準備金或適時參加行業組織建立賠償基金的方式來防範延保服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