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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者欠下的不僅是金錢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30日 1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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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最近浙江溫州接連出現幾起企業資金鏈斷裂、老闆“跑路”的事件,引起各方關注。

  在經濟出現波動的敏感時期,溫州商人的一舉一動都會被外界視作重要的風向標。此次溫州眼鏡行業的龍頭企業——浙江信泰集團董事長胡福林由於負債過高、資金鏈斷裂逃跑失蹤等幾起“跑路”事件,同樣被眾多專家作為“民間借貸瘋狂亂相”的標本來解讀,以此警示民間信貸潛藏的巨大風險。

  溫州早年依靠民營經濟做實業起家,創造了小商品、大市場的“溫州模式”。近年來,傳統的“溫州模式”逐漸轉型,溫州商人被貼上了“炒”的標簽。專家認為,溫州民間涌動的巨量資本開始偏離實業,轉而活躍在房地産、煤礦、金融衍生品等投資領域,這種傾向值得關注。

  在今年信貸緊縮、流動性緊張等因素影響下,部分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民間借貸市場變得瘋狂起來,民間借貸風險也日益增大。在這一背景下,溫州個別老闆因資金鏈斷裂而“跑路”再次提醒人們,需要高度重視民間借貸的風險。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溫州老闆“跑路”也提醒人們關注企業家精神缺失所帶來的嚴重後果。“跑路”者欠下的不僅是一筆還不了的金錢債務,還給企業家的群體形象“抹了黑”。

  目前一些企業資金鏈斷裂,主要責任在於企業決策不當。調研表明,企業只要踏踏實實做實業,資金雖然緊張,但不至於一下子出現資金鏈斷裂的情況。“出事”的企業不少是把精力大量投入房地産、買礦以及民間融資活動。投機現象盛行本身就是企業家精神缺失的一種表現。

  退一步説,即便企業資金鏈斷裂有外部環境因素的影響,拋下爛攤子不管,一走了之,也不應是一個負責任的企業家所為。這一“跑”,不僅侵害了債權人的利益,也丟掉了企業家該有的擔當和誠信,還有可能引發不良效應。無論從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層面,欠債“跑路”者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處和譴責。

  在市場經濟條件之下,企業家應該是社會信任體系的堅定維護者。面對困難,企業家本該展現足夠的擔當和努力克服困難的誠意來爭取各方的諒解和支持,即便經過努力,企業最終仍然無法走出困境也可以通過申請破産等法律途徑來解決。“跑路”的選擇,在侵犯債權人利益同時損害了社會信任體系,也傷害了市場經濟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