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産品的特殊性致使保險業暗藏洗錢通道。自10月1日起,保監會將施行新的反洗錢規定,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和信息系統,對大客戶身份進行有效分析和識別。
昨日,保監會發佈《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對去年發佈的相關“通知”進行補充,要求保險公司在申請成立時就提交相關反洗錢材料,並從制度完善、系統建設、加強培訓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其中對大客戶和大額交易、可疑交易要進行識別。而此前的“通知”多從制度建設方面提出相關要求。
保監會表示,保險公司業務部門和反洗錢機構之間要實現信息共享來堵截洗錢漏洞,在簽保單、解除合同、理賠等各環節防範洗錢行為的發生。加強保險業務的日常交易監測成為“辦法”新變化之一。
“保險作為一種轉移、分散風險的機制,本身並不牽涉洗錢,但保險業的內在特質屬性卻在一定程度上為犯罪分子洗錢提供了便利條件。”一位保險專家指出,尤其保險業快速發展,很容易吸引社會資金流入行業內。
據了解,保單會涉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不同的對象,且投保人簽單時遵循“投保自願,退保自由”的原則,這為犯罪分子可以通過在不同關係人之間轉移資金達到洗錢的目的。
例如,壽險因涉及被保險人的人身利益,保險期限較長、費率較低、保費繳費方式和退保操作較靈活,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通過長險短做、團險個做、地下保單等方式,達到將公款化為個人私款或者將黑錢流轉出境等目的。
在核查客戶交易方面,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應當以保單實名制方式保留完整的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等,即使保險公司破産和解散,也應當將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移交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定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