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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王姝)拉平企業養老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差距,即養老均等化,這一社會各界關注多時的問題,將在“十二五”期間有所突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計劃從養老制度改革層面破題,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將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同時還將調研機關單位的養老制度改革。
昨日,全國政協舉辦“大力發展我國養老事業”提案辦理會,國家發改委、民政部等12個相關部門負責人到會,向委員彙報養老工作進展。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者黃方毅再次提交了“關於糾正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長期偏低的提案”,他認為,自1991年國家對企業人員養老金制度改革以來,由於改革時制度設計的原因,造成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長期偏低,其根本原因在於制度設計上的問題,也就是“兩套制度”。
對此,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從養老制度改革層面解決問題,難度較大,但“十二五”期間預計將由此切入。
早在2007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鄭斯林就曾提出“以房養老”觀點,也就是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養老融資方式,老人將自有房屋抵押給金融機構,之後按月從金融機構領“工資”。老人離世後,房屋歸放款的金融機構所有。今年全國兩會,賀強等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以房養老”方面的提案。
昨日,“以房養老”提案的辦理部門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到場,他表示,不少國家都採取了“以房養老”措施,應對人口老齡化。銀監會就此也展開了專項調研。但由於我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産權70年,“以房養老”難以推行,“而且,如果是房價上行期,‘以房養老’問題不大,可如果遇到房價下行期,有可能遇到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