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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為保險仲介網銷設防火墻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8日 11: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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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報訊(記者 崔啟斌)為了規範網銷業務、防範網絡欺詐,保監會昨日對保險仲介介入網銷設置門檻,其中要求註冊資本金達到1000萬元才有資格從事網銷業務,相關規定自明年起施行。

  昨日,保監會發佈《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要求通過網絡銷售保險的保險仲介必須是全國性機構,除了對註冊資本金提出較高的要求外,還要求具有健全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以此確保網絡銷售規範化、透明化。符合從事網銷資格的保險仲介,將在保監會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網站進行披露,便於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解釋,互聯網助推保險業務快速發展,拓寬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的服務範圍,也節約了經營成本。“但是由於我國當前信用環境整體不佳、互聯網本身具有虛擬性等原因,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風險隱患也在逐步積聚,迫切需要強化監管。”這就意味著並非每一家保險仲介都可以借助網絡銷售保險、促成在線簽單。

  《辦法》指出,保險仲介的網站應依法取得網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且具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電子商務系統,能實現投保人的全部投保信息與保險公司核心業務系統的實時對接。這將有效防範保險仲介截留保費出現“埋單”現象,導致投保人繳費而不能得以保障。同時,《辦法》還對經營網銷業務的網站的安全性提出要求,如具有防火墻、入侵檢測、加密、第三方電子認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