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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規範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7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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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範健康有序發展,保監會近日頒布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近年來,互聯網已成為保險服務的新型渠道,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較快,空間廣闊。一些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借助互聯網開展保險業務,拓寬了服務範圍,方便了保險消費者,節約了經營成本。但由於我國當前信用環境整體不佳、互聯網本身具有虛擬性等原因,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風險隱患也在逐步積聚,迫切需要強化監管,依法規範。《辦法》的頒布實施,對於進一步規範和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防範網絡保險欺詐風險,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辦法》主要遵循透明度原則、信息化原則及監管標準基本一致原則,即從提高透明度的角度出發減少網絡保險欺詐,以強化信息技術標準、借助信息化手段來保障保險業務交易的安全性和公平性,對互聯網保險業務實行與傳統保險業務基本一致的監管原則和標準。就具體內容而言,《辦法》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一是明確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從事互聯網保險業務採取事後報告的方式;二是設立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從事互聯網業務的準入門檻;三是確立了互聯網業務集中運營、投保流程合理、嚴格履行保險合同説明義務、保證服務質量等基本經營規則;四是要求進行充分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