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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堵住違法犯罪分子的收銷贓渠道,昨日,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在全市實行金銀飾品收購、置換實名制。市民日後在出售、置換金銀飾品時,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並進行相關登記。
目前北京全市800余家經營金銀飾品收購置換市場、門店已納入治安管理。上述金銀飾品置換門店,一是實行備案登記制度,發放懸挂備案登記證明;二是配備身份證識別儀,實行實名制驗證登記;三是配備數碼照相機,拍照留存每件物品原始圖像信息;四是安裝監控設施,加強內部安全防範制度。
據治安管理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金銀飾品的收購置換經營活動一直缺乏有效地監管和規範,特別是部分經營金銀飾品收購、置換的小門店和小攤點,在收購金銀飾品過程中,不查驗任何手續,並且收購價格高,極易成為犯罪分子銷贓變現的不法渠道。部分經營者為牟取暴利,甚至存在故意收贓行為。
對違反規定制度不落實的,一旦發現,公安機關將依照《舊貨流通管理辦法》,對直接負責人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記者昨日以消費者身份向國華商場客服諮詢情況時發現,如果以舊換新的飾品是由國華商場賣出的,則需要發票,如果不是國華商場賣出的,則無需發票和身份證件。同樣的現象還存在於貴友大廈,記者從該商場一層的金飾加工店了解到,市民在此出售和置換金飾,不需要出具任何購物發票和身份證件。(記者 何衡柯 實習記者 王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