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編者按:知名蜂産品深加工企業江西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生産的“汪氏蜂膠軟膠囊”和“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兩款保健食品日前被曝共用同一個保健品批號。雖然汪氏蜜蜂園聲明稱,公司産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不存在共用批准文號問題,但據媒體報道,這已經不是汪氏第一次涉嫌套用保健品批號了。
記者查閱相關報道時發現,這個有著諸多光環的企業的背後,其産品曾多次被檢不合格。蜂産品的不合格、違規銷售、名稱的移花接木等現象讓消費者無從辨別。如此怪象,在不知不覺中,磨蝕著消費者的判斷力,也扭曲了“龍頭企業”的發展方向。
汪氏蜂蜜兩産品共用一個批號 涉嫌違規銷售
近日,人民網報道稱江西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生産的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和汪氏蜂膠軟膠囊,兩種産品竟然共用一個保健品批號。不僅如此,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包裝上標示的總黃酮成分含量,竟與國家標準含量相差兩倍。消費者李先生投訴稱,他在超市買了一盒汪氏蜂膠軟膠囊,可將其保健品批號輸入國家藥監局數據庫查詢後,發現竟為另一款名為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的産品批號,根本不是自己購買産品的保健批號。
隨後,記者在北京一超市的汪氏專櫃看到這兩款産品均在貨架上有售。其中,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售價為449元,汪氏蜂膠軟膠囊售價為223元。經對比發現,兩款産品的標簽內容,包括食用量及功效成分含量等竟一字不差,就連包裝盒上的保健食品批號也一模一樣,同為 “衛食健字(2001)第0301號”。
據汪氏專櫃銷售人員稱,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裏面的成分含量均為汪氏蜂膠軟膠囊的2倍,後者的食用量為每日2次,每次1粒。雖然兩者包裝標注都一樣,但是前者只用每日1次、每次1粒,就可達到和後者每天兩粒一樣的效果。
兩款産品成分含量不同、食用方法也有別,而為何標簽一致?面對記者疑問,該銷售人員表示不清楚。另外,還有一點令人質疑的是,該櫃臺不能開具汪氏蜂膠軟膠囊等産品名稱的發票,只能開具食品發票。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不同産品共用一個批號的,存在假冒産品之嫌。而未獲國家保健食品批號就擅自上市銷售的保健食品,則涉嫌違規銷售。
汪氏喊冤 曾因套號被處罰
8月24日,汪氏蜜蜂園發佈聲明稱,公司産品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不存在共用批准文號問題。
但事實上,這已不是汪氏第一次涉嫌套用保健品批號了。此前,據《中國財富》報道,“汪氏倍力康蜂膠”因套用衛食健字[2001]第0301號被依法處罰並召回。根據國家藥監局網站數據,衛食健字[2001]第0301號對應的是“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
當時,在處罰結果出來之前,《天府早報》(2009年5月21日)曾刊登汪氏發表的聲明稱,“倍力康蜂膠”的名稱並不是倍力康,其名稱為“巢牌汪氏蜂膠軟膠囊”,是獲得了批准文號(衛食健字[2001]第0301號)的保健食品。不過,被曝的“汪氏倍力康蜂膠”因無保健品批號最終被依法查處,産品全線下架召回。
“汪氏”等4個蜂蜜品牌寧夏抽查不合格
2007年春節前夕,寧夏工商局、寧夏消費者協會開展了蜂蜜市場調查及質量抽查檢驗。結果顯示,接受檢驗的12個牌號的蜂蜜産品有8個樣品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合格率為66.7%;有4個樣品不合格,佔受檢蜂蜜的33.3%。
4個不合格樣品是:武漢市武食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枸杞枇杷”蜂蜜、(中美合資)甘肅耐克特蜂産品有限公司生産的“五味子”蜂蜜、江西汪氏蜂蜜園有限公司生産的“汪氏”牌蜂蜜、臨湖早市銷售的散裝蜂蜜。
據寧夏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蜂蜜大體分為純正蜂蜜和調製蜂蜜兩種,調製蜂蜜如“中老年蜂蜜”“女人營養蜂蜜”“高鈣蜂蜜”等,均有一定的添加成分。調製蜂蜜,目前,只有企業標準,沒有國家標準,消費者在選購此類蜂蜜時一定要謹慎。還有一些加入糖漿、麥芽糖等成分的“複合蜂蜜”都不能算是天然蜂蜜,沒有真正蜂蜜的食用價值,只能算是甜蜜風味的飲品和作為糖的代用品,卻都冠以“蜂蜜”的名稱。
襄樊市蜂蜜抽檢 汪氏蜂蜜上榜
同一年,“汪氏”牌蜂蜜又被襄樊有關部門列為不合格産品名單。
有資料顯示,由江西汪氏蜜蜂園有限公司生産的“汪氏”牌蜂蜜,其羥甲基糠醛抽檢不合格。
國家質檢總局:“汪氏”蜂蜜果凍等6種不合格
2006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公佈對北京等11省市的39種果凍的抽查結果,其中合格30種,産品抽樣合格率為76.9%.6種果凍被曝光。
不合格果凍主要問題包括超量使用甜蜜素,違規使用防腐劑苯甲酸等。包括“金裏郎”牌玫瑰之戀果味果凍:“吉士郎”牌椰果果凍;“博士郎”牌博士郎果味派:“汪氏”蜂蜜果凍:“三元之利”三元之利果凍:“今喜郎”今喜郎茶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