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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管理,促進預算編制與執行的有效銜接。從今年第二季度起,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制度,並及時做好預算調整工作。
通知指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關係到各項社會保險政策的落實,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於提高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水平至關重要。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工作,預算經批復後,應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和程序執行。
通知要求,建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制度。各地應按照統一的要求定期填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報表,撰寫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從2011年第二季度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于季度結束後25日內分別向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送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季度執行分析報告,下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時報送上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通知指出,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得隨意調整,執行中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應當編制社會保險基金調整預算。涉及2011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調整的主要因素有: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範圍,新增一次性工傷保險補助資金,新增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各地應根據上述政策調整,結合本地社會保險政策變化情況,及時做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調整工作。
通知還要求各地不斷夯實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基礎管理工作,要探索研究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績效考評和獎懲制度,據此引導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增強預算的嚴肅性,切實發揮預算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李繼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