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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自從2006年實行保障性住房制度以來,如何實現退出機制有序進行,已經成為制度一大瓶頸。昨天,廈門實現了突破,市國土資源房産管理局房政處明確表示,于2008年交房入住的首批保障性租賃房,有30戶正式退出。
4戶已有住房 26戶收入超標
據房政處孫處長介紹,廈門首批保障性租賃房于2008年交房入住,3年承租期已滿,在新的審批中發現,有30戶家庭不符合保障性租賃房標準,其中4戶已有住房,另外26戶,因發現其目前收入高於保障房申請標準,按規定也應騰退,其中2戶已經主動退出,另外24戶將簽訂過渡合同,租金形式上退出保障性租賃房。
孫處長説,這也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實施以來,在經歷過申請、準入、使用管理、退出這樣一個完整的全流程的首個案例,完全按照標準的退出標準,規範地退出。退出標準主要參照的就是承租人生活條件改善和收入水平提高等指標。
執行過渡政策以租房形式退出
實現退出制度後,有一部分群體繼續受到關注,那就是其收入水平已經略高於保障房住房標準,不符合申請條件,但實際上這樣的家庭依然無力購買商品房,這部分群體怎麼辦?
孫處長説,對這部分群體將暫時執行過渡政策,那就是讓他們繼續住在原來的房子內,但在租金形式上先退出,他們將無法享受原來的政府補貼70%~90%的便利,租金將是市場價的70%左右水平,而在未來,這部分群體或將向公共租賃房過渡。
據悉,目前廈門市正醞釀出臺公共租賃房制度,有望在近期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