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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稱是訴訟策略拒絕透露具體原因
備受關注的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首案,以股民李岩的撤訴而告終。昨天,李岩的代理律師張遠忠稱,撤訴是訴訟策略,但拒絕透露更多細節。
去年8月,黃光裕內幕交易罪被終審認定後,股民李岩成為首位向黃光裕提起民事索賠的股民。李岩稱,2007年6月13日,他以每股10.39元購買了500股中關村科技股票,並於兩天后以每股10.08元全部賣出,損失155元。李岩認為,他出賣股票的行為與黃光裕夫婦購買股票的行為是同一時間的反向交易,其損失與黃光裕夫婦的內幕交易行為存在因果關係。依《證券法》相關規定,他起訴要求黃光裕夫婦賠償損失155元。
9月6日,此案首次開庭時,李岩的代理律師張遠忠當庭提出增加訴訟請求,稱由於黃光裕夫婦的內幕交易行為,造成李岩在2007年6月進行了不恰當交易,加大了交易成本,要求追加佣金和印花稅損失共計240余元,同時申請增加李岩另兩次交易的損失共計幾十萬元。
當時,黃光裕夫婦的代理律師認為,原告方未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追加訴訟請求及相應證據,按照法律規定,法院不應允許。審判長隨後宣佈休庭,稱合議庭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合議。
昨天,記者獲悉李岩已經撤回了起訴,法院也已于昨天裁定准許。記者就此聯絡張遠忠律師,他證實確有撤訴一事,但稱不方便透露具體原因和細節,只説這是他們的訴訟策略。他還稱,另有十幾個股民將向法院遞交訴狀向黃光裕索賠因內幕交易造成的損失。(記者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