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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華兩電廠管理層入股合作企業 被指關聯交易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5日 09: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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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 母光斌 發自陜西榆林

  煤炭龍頭企業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神華)正捲入一場“利益輸送”的舉報中。

  知情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報料稱,中國神華旗下兩家電廠的數位管理層人士,私下參股一家關聯公司,並利用該公司包攬電廠的後勤服務,進行關聯投資。

  根據知情人士的説法,上述電廠為陜西國華錦界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錦界能源)和中電國華神木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華神木),電廠管理層參股的關聯公司則為榆林北斗興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榆林北斗)。

  隨著記者對該線索調查的深入,上述説法也逐一得到印證,一條關聯投資的“利益鏈”亦漸漸清晰。

  兩電廠管理層參股關聯公司

  工商資料顯示,榆林北斗的註冊資本為3629.25萬元,公司股東包括北京北斗興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北斗)以及白生祿、李正國、潘成友、彭永紅、楊懷忠、楊小田、張旭等7位自然人。

  具體來看,榆林北斗的股權結構為:北京北斗投資額1428.75萬元,佔股比例39.37%;白生祿投資額559.13萬元,佔股比例15.41%;李正國投資額273萬元,佔股比例7.52%;潘成友投資額163.87萬元,佔股比例4.52%;彭永紅投資額370.12萬元,佔股比例10.2%;楊懷忠投資額337.13萬元,佔股比例9.29%;楊小田投資額246.37萬元,佔股比例6.79%,張旭投資額250.87萬元,佔股比例6.91%。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將上述股東名單向神華集團人士求證後得知:白生祿、楊懷忠、張旭3人為國華神木的管理層,職務分別為物業部經理、設備維護部經理、綜合辦主任。

  李正國、潘成友、彭永紅、楊小田4人的身份,亦得到榆林北斗負責人楊波、錦界能源內控部喬廣淵的證實,該4人均任職于錦界能源公司,楊小田為副總工程師,李正國為總經理助理,潘成友調離,彭永紅借調到別的發電部門。

  記者調查發現,榆林北斗在設立前,其《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顯示,投資人為北京北斗(投資額510萬元,佔股比例39.84%)和瑞豐信託(投資額770萬元,投資比例60.16%),該核準書審批時間為2004年6月17日。

  而到了公司設立登記的同年7月15日,其股東變成了北京北斗(出資455.67萬元,佔股比例40%)、白生祿 (出資277.50萬元,佔股比例24.36%)、張旭(出資150.50萬元,佔股比例13.21%)、楊懷忠(出資148.50萬元,佔股比例13.04%)、李正國(出資107.00萬元,佔股比例9.39%)。

  瑞豐信託為何中途離場,個中緣由頗令人費解。

  關聯公司主業依附於電廠

  剛成立不久的榆林北斗,很快就成為國華神木和錦界能源後勤業務的總承包商。

  對此,楊波並不否認,“由於電廠實行主輔分離政策,它們的園林綠化、治安後勤等服務,均由榆林北斗承包。”

  事實上,榆林北斗的經營範圍不限于電廠的後勤業務,還在開拓一些新業務。

  根據工商註冊資料,榆林北斗成立伊始的經營範圍為脫硫附産品、粉煤灰利用研發;電力生産投資管理及技術服務;日用臺曆、五金、機電、家用電器的銷售。該公司在2008年6月8日進行了工商變更,新增加了煤炭經營儲存、飲用純凈水生産銷售兩個業務。

  在進行工商變更的同時,榆林北斗取得了煤炭運銷許可證。

  按照榆林北斗的説法,該公司主業為電廠的後勤服務,並未開展其他業務。對於煤炭運銷業務,他們如何解釋?

  楊波稱,榆林北斗並未從事過煤炭運銷業務。而錦界能源內控部喬廣淵的解釋是:榆林北斗設立的時候就是獨立法人,它要發展,就得拓展一些其他業務,從市場上尋找一些新的商機,“按照當初的規劃,要將其做成一個具有相當規模的公司。雖取得了煤炭運銷的資質,但沒有做這些方面的事情。”

  不過前述知情人士介紹,榆林因産煤而富,煤炭運銷的利潤雖比不過開採煤礦,但也是當地利潤豐厚的行業之一。要從事煤炭運銷業務,必須取得煤炭運銷資格證,“要取得煤炭運銷資格證的難度不是一般的大,拿著這個證卻沒有開展業務,常理上説不過去。”

  榆林北斗是否開展煤炭運銷業務尚不得而知。不過,就是這樣一個坐擁電廠後勤業務的公司,其負責人卻透露,(公司)即將被登出。楊波稱,榆林北斗的業務已于2009年6月全部停下,只有公司的殼子存在,“現正在清算過程中,如地方政府速度能快一點,大家把股本金一退,也就不會存在這些問題。”

  利益鏈浮現 關聯交易?

  事實上,不僅是錦界能源、國華神木的管理層參股榆林北斗,甚至於榆林北斗的幾任法人代表以及總經理,皆由錦界能源的管理層兼任。

  比如,榆林北斗首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樹華,其另一身份為錦界能源公司黨委書記;錦界能源公司經營管理部總經理馮雪峰,曾兼任榆林北斗的執行董事、總經理一職;榆林北斗的人事任免決議,也會抄送給錦界能源和國華神木。

  錦界能源和國華神木管理層參股並兼任榆林北斗相關負責人,是否涉及關聯交易?喬廣淵予以了否認,其認為榆林北斗和錦界能源都是市場化運作,承擔的業務都是按照市場價格進行,不存在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問題。

  “榆林北斗成立的時候,在榆林範圍內沒有(負責電廠後勤業務)符合要求的專業化公司,為了保證 (錦界能源)公司的正常運作,也就按照市場化的流程、手續來進行委託。”喬廣淵説。

  即便如此,為何要讓幾位電廠的管理層參股榆林北斗?喬廣淵解釋説,“它們(北京北斗和瑞豐信託)在當地沒有(分支機構),必須得依靠當地資源。”喬廣淵同時否認“當地資源”指的是電廠的行政資源,而是管理和人力資源。

  據了解,榆林北斗還投資了神木金聯粉煤灰製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神木金聯),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註冊資本2007.7萬元,其股權結構為榆林北斗出資983.77萬元,佔股比例為49%;榆林市金諾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出資1023.93萬元,佔股比例為51%。

  公開資料表明,神木金聯的主業是將錦界能源電廠排放的粉煤灰、爐底渣及脫硫石膏綜合利用,加工製作成建築材料。該項目建成後,每年可利用粉煤灰160萬噸,爐底渣40萬噸。

  據神木金聯財務部人士透露,公司生産所需的粉煤灰都是錦界能源免費提供。該説法也得到了楊波的證實,“電廠會將一部分粉煤灰進行公開招拍挂,剩餘的會將其免費提供給金聯公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