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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師出同門,今朝對簿公堂——這句話用在信達地産(600657)和建設銀行(601939)身上真是恰如其分。一筆十年前的舊賬,建設銀行為什麼選擇這個時候將信達地産告上法庭?紛繁複雜的現象背後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利益博弈?《大眾證券報》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對簿公堂
9月9日,信達地産公告稱,公司于9月7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一中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由於公司原第一大股東北大青鳥有限公司(下稱“北大青鳥”)拖欠建設銀行貸款2.8億元以及相應的利息,建設銀行請求判令信達地産為北大青鳥所負債務提供的股權質押在擔保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並承擔相應訴訟費用。
時間退回到十年前。2001年6月,建設銀行與北大青鳥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建設銀行向北大青鳥發放4.3億元銀行貸款,貸款期限為36個月。2002年11月,北京天橋北大青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鳥天橋”,信達地産重組的前身)與建設銀行簽訂《權利質押合同》,約定青鳥天橋將所持的新疆廣電傳輸網絡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新疆廣電”)的全部股權9800萬股,為北大青鳥上述負債中的9800萬元本金及相應利息以及其他相關費用提供質押擔保。
同根而生
記者了解到,信達地産和建設銀行之間頗具淵源,往上追溯甚至可以用“本是同根生”來形容。為了處置銀行體系內龐大的壞賬,經國務院批准,1999年開始相繼成立信達、華融、東方、長城四家資産管理公司承接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産。其中信達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由國家財政部出資100億元成立,對接建設銀行的不良資産。到了2010年,信達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改製成為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達地産控股股東信達投資有限公司為信達資産全資子公司。換而言之,無論是信達地産還是建設銀行,其最終控制人均為國務院。
就是這麼兩家師出同門、有著深厚淵源的上市公司為什麼會因十年前舊賬翻臉、對簿公堂呢?“可能是因為信達資産醞釀H股整體上市的過程中,建設銀行本想介入、但後受阻。”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筆款項拖欠了這麼多年,建設銀行之前為什麼不來要賬呢?”今年7月底,市場上傳出信達資産正在引進戰略投資者,並隨後啟動H股整體上市進程。然而此前一再與信達資産無限接近的建設銀行,原本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的計劃卻被擱置。
沉著應訴
對於建設銀行此次提出的要求,信達地産則是理直氣壯地拒絕。
信達地産表示,新疆廣電股權質押事項發生在公司重組之前的2002年,而且公司目前尚未發現涉及該擔保事項的會議記錄、相關決議,也未發現在重組報告書和重組之前臨時公告、定期報告中披露上述擔保事項。此外,在重組交易中,公司與北大青鳥、北京東方國興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下稱:“東方國興”)、北京東方國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東方科技”)簽訂的《重組框架協議》也約定,北大青鳥、東方國興、東方科技三公司中任何一個公司的義務,其他兩個公司均承擔連帶履行責任,任何一個公司出具的承諾和保證,均為代表三個公司共同做出。任何一方違反其承諾或保證、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應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間接損失。
《大眾證券報》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