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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稱漁民向康菲索賠面臨索賠制度缺失等難題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12日 08: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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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中南部海域的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已發生3個多月,按照中國國家海洋局的決定,康菲目前已完成蓬萊19-3油田共計231口井的全面停産程序。截至9月6日,溢油累計造成5500多平方公里海水污染,給渤海海洋生態和漁業生産造成嚴重影響。

  目前,國家海洋局代表國家向事故責任方提起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工作已經展開。農業部9月7日表示,將依法提出漁業資源損害賠償要求。

  但關於山東、河北、遼寧等地眾多漁民、養殖戶的損失還處於民間索賠階段,進展緩慢且困難重重。據記者了解,訴訟費高、評估難、取證難、索賠制度缺失等難點成為阻礙漁民索賠的幾大障礙。

  難點1:

  訴訟費高

  3.3億損失

  訴訟費或高達170萬

  8月底,國家海洋局表示,養殖業戶、漁民個人都有權利向康菲提出索賠,但樂亭、昌黎養殖戶隨即稱,訴訟費太高,承擔不起。

  樂亭水産養殖戶集體訴訟的代理人劉鳳林昨天向法晚記者透露,目前委託他代理的養殖戶有126戶,按照目前初步估算的3.3億損失作為起訴標的額計算,訴訟費高達170萬左右。

  劉鳳林説,這還只是理論上的訴訟費,如果再加上損失評估費、代理費、取證費、跑辦費等,養殖戶要承擔的費用將更高。

  而對於損失評估費用,據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文律師介紹,遼寧省高院認可的一家鑒定機構的報價為150元/每畝,如果委託北京盈科代理的樂亭養殖戶的海參面積約5000畝,那麼評估費要75萬。

  如果按照這個收費標準計算,樂亭縣扇貝養殖面積共35萬畝,按60%的損失評估,評估費可能會高達3000萬。

  昨天,劉鳳林給農業部提交的申請中,特別説明,“懇請國家海洋局在鑒定收費方面給予協調,減免或緩收費用。”農業部漁業局資源環保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評估機構都不是公益性的,但會幫助協調。

  難點2:取證難

  官方報告未發佈

  取證主要靠個人

  截至目前,國家海洋局和農業部還未正式對法律機構、訴訟代理人、養殖戶個人等提供水産品死亡與蓬萊溢油有關的官方鑒定報告。

  昨天一早,劉鳳林和樂亭受損養殖戶一行5人來京取證,請求國家海洋局指定油指紋鑒定機構對他們保全的原油進行油指紋鑒定,並出具鑒定報告。

  國家海洋局環保司監督處一處長表示,目前國家海洋局沒有收到北海分局關於油污檢測的申請,國家海洋局也沒有指定鑒定機構的義務,養殖戶可以自行找有資質的專業鑒定機構對樣本進行鑒定。

  鑒定結果出來後再向北海分局提出申請,與其所掌握的蓬萊19-3油田已有的油指紋鑒定結果相比對。

  不過該負責人同時表示,最好將死亡的扇貝一同送檢,以鑒定其死因到底是什麼。

  而對農業部昨天未提供“不排除扇貝死亡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環境因素造成”的報告,樂亭縣水産養殖協會會長楊基珍有些不解:“為啥媒體都報道了,還是不能給我扇貝死因調查報告呢!”

  盈科律師事務所目前已接受了河北、山東、遼寧400余戶養殖戶的委託,並組成了“環渤海水産養殖維權律師團”免費為養殖戶和漁民代理維權活動和經濟索賠。但從8月初到現在,始終未進入訴訟程序。

  “律師團”律師趙京慰表示,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十分艱難,取證仍是難點,現在之所以還沒有遞交立案申請,原因是仍在組織證據。“之前就已經充分考慮到索賠的難度。”

  趙京慰認為,農業部的調查結果可以看做一個初步結論,代表了漁業主管部門的觀點,對養殖戶的索賠來説是有利的。

  他表示,按照環境侵權方面的法律規定,因果關係的舉證責任在污染者,也就是説,如果康菲方面證明不了漏油與水産品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康菲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從目前的結果看,“不排除扇貝死亡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環境因素造成”,雖然不能直接認定水産品死亡與康菲溢油有關,但還是有一定參考價值。

  難點3:評估難

  漁民損失

  現在沒人“説了算”

  至今,國家海洋局和農業部尚未公佈漁業經濟損失報告。而按漁民自己的説法,目前河北樂亭的水産養殖損失大概在70%左右,損失總計達3.3億元,緊鄰樂亭的昌黎縣當地水産業相關負責人表示,昌黎扇貝損失規模至少10個億,是樂亭的3倍。

  一位曾代理過多起溢油索賠案件的律師曾表示,為證明損失,受損漁民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環境公報、主管機關的事故調查報告、專業機構所作的漁業經濟損失評估報告等多項材料。

  昨天下午,劉鳳林等一行5人向農業部申請指定評估機構對樂亭養殖戶的損失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

  農業部漁業局資源環保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農業部只能從行政角度進行調解,按照蓬萊溢油事故的嚴重程度,需由具有甲級漁業損失評估資質的機構為漁民做損失評估。

  按照我國《漁業污染事故調查鑒定資格管理辦法》,經濟損失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漁業污染事故鑒定以及涉外漁業污染事故鑒定,需要由具有甲級資質的漁業污染調查鑒定機構來鑒定。

  記者查閱農業部漁政網,這樣的甲級機構有7家,而這7家機構都不在北京,分佈在上海、青島、廣東等地。

  評估中還有一個難點,就是損失很難在短期內定論。

  據樂亭養殖戶老張講,雖然現在漏油已經控制,扇貝死亡的速度沒有以前那麼快,但還陸續有。劉鳳林也表示,除了死亡的扇貝外,還有一些扇貝長得小,要確認它們是不是肯定不會再長大,這需要一定時間的觀察,不能馬上定論。

  難點4:立案難

  漁民訴訟 被海事法院駁回

  8月31日,劉鳳林帶著幾名養殖戶代表,前往天津海事法院,準備對康菲中國提起訴訟,索賠3.3億元。

  當時劉鳳林向法院提交了兩份材料作為證據,一份是新華社關於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發現油污顆粒,證實為蓬萊19-3油田事故漏油的報道;另一份是樂亭縣126戶養殖戶初步損失情況的統計表,表上按有這126戶養殖戶的手印。

  天津海事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將訴訟駁回。天津海事法院認為,新聞報道不足以證明康菲公司與養殖戶存在損害和被損害的關係,而損失統計表是養殖戶自己計算的,沒有證明力。

  7月19日,新華社報道稱,中國海監北海區檢驗鑒定中心經分析鑒定,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出現的少量油污顆粒來自蓬萊19-3油田,而這一海域就在樂亭縣境內。

  9月7日,農業部公佈了樂亭、昌黎扇貝死因的調查結果,稱“排除病害因素,不排除扇貝死亡是由油污或赤潮等環境因素造成”。

  但這些鑒定結論只是出現在新聞報道中,從記者掌握的情況看,截至目前,國家海洋局和農業部還未正式對法律機構、訴訟代理人、養殖戶個人等提供水産品死亡與蓬萊溢油有關的官方鑒定報告。

  趙京慰認為,“損失統計表是養殖戶自己計算的”不應該作為駁回的理由,損失評估報告可以在立案後繼續提供。

  多知道點兒

  海洋溢油索賠制度缺失

  對於船舶溢油污染,我國加入了《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並出臺相關法規與司法解釋,指導船舶溢油污染事故的民事賠償問題。

  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船舶油污的各項損害賠償項目、責任限制以及船舶油污基金均進行了詳盡規定,制度相當完善。

  記者盤點從1983年以來我國發生的多起重大海洋溢油事故發現,基本都是船舶溢油事故,本次蓬萊溢油是我國第一起大規模海底溢油事故。

  有律師也表示,由於缺乏像船舶溢油賠償機制較為完備的制度,這次漁民即使起訴到法院,法院也很難處理。 趙京慰也表示,可能會有法院因為事故沒有先例,不好處理而不願意接手。

  最高法一位法官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對於鑽井平臺、油罐油管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溢油事故,我國尚缺乏具體的制度安排,索賠有一定難度。”

  本版文/記者 孟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