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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結婚不送嫁粧 直接拍現金只為房産證加名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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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聊城9月5日訊(記者 謝曉麗) 為了應對前一段時間出臺的婚姻法新解,不少準備出嫁的女孩和準岳父岳母們可謂想盡了辦法。最近,就有部分父母在女兒出嫁時,既不送車也不送嫁粧,而是直接給女兒一部分現金,讓他們夫婦兩人一起買房,房産證上也直接寫上兩人的名字。

  聊城女孩小吳還有兩個月就要出嫁了,可是她的父母現在並不忙著給她準備嫁粧,而是忙著替女兒和準女婿選房子。“什麼都不買了,就給孩子買房添十萬塊錢,在房産證上寫他倆的名字。”老兩口解釋道。

  “現在結婚一般都是男方買房子,女方家送裝修和傢具家電。”小吳説,由於他們的新房還要過很長時間才交房,所以她打算先和公婆住一起,暫時不用買家電傢具。不過,她的父母卻認為閨女結婚沒嫁粧,會讓男方以及親戚們看不起,所以決定在她結婚前送一輛價值6萬元左右的新車作為陪嫁。

  然而,婚姻法新解前一段時間正式施行後,很多親戚朋友見面就問小吳買房寫誰的名,還勸她一定得寫上自己的名字。小吳認為首付是男朋友出的,以後還款也是男朋友還,況且她和男朋友感情很好,在房産證上再加上她的名感覺説不過去。所以在父母詢問時,她直接將這種想法告訴了父母。

  “前幾天我爸給我打電話説,他和媽媽商量了很久,決定不給我買車了,直接給我陪送10萬元錢買房子,但房産證上必須寫上我的名。”小吳説,其實男朋友家有能力拿出首付款,但父母怕她在房産證加名這件事上為難,所以堅持拿出部分首付。

  小吳的母親對此表示,拿錢買房別人可能看不到,也會有人誤以為父母不懂事,什麼都不給她,面子上可能過不去。但萬一以後女兒女婿離了婚,對女兒會不利,所以他們才堅持拿錢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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