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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嘉聯因虛假陳述被起訴 董事長承諾全額補償公司損失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3日 04: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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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新嘉聯發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于8月30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應訴通知書》共三份。該院已受理三位個人投資者分別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累計標的金額43159.66元加案件訴訟費用。

  新嘉聯稱,公司正積極應訴,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生産經營産生重大影響。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丁仁濤承諾,實際損失的界定包括(公司實際支付的)相關賠償(若有),相關律師費及相關訴訟費,均由其本人向公司全額補償。上述補償將在公司2012年年報披露之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一次現金付清。若截至2012年年報披露日仍存在由上述行政處罰事項引發的股東個人或集體(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未決訴訟情形的,公司將與丁仁濤另行協商補償方案。

  根據此前的公告,新嘉聯主要存在以下問題:1月4日,新嘉聯收到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的《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存在違反存貨計量原則、違反銷售收入確認原則、合併程序不合規、會計核算不規範、內控制度不健全等問題。財政部駐浙辦不僅要求新嘉聯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還對公司處以5萬元罰款。在公告發佈後,公司股價連續大幅下挫,14個交易日內跌幅達22.78%。

  今年6月,浙江證監局在對新嘉聯的全面檢查中發現,2009年5月,新嘉聯轉讓控股子公司河源新淩嘉25%股權,受讓方為深圳淩波,而深圳淩波實際控制人為丁仁濤的侄子丁波,兩公司為關聯方,而新嘉聯在轉讓時未按照關聯交易進行表決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