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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給房産加名仍要繳稅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2日 1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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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稱夫妻間房産證加名不徵稅符合法理

  本報訊 據人民網報道,財政部與國稅總局的聯合通知説明,兩部門已經達成共識,不對夫妻間房産證加名徵稅。不論要加名的房産是不是夫妻一方的婚前房産,凡是夫妻間的房産加名均免徵契稅。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施正文認為,《通知》的規定響應貫徹國務院提出的結構性減稅政策,針對特定群體、特定稅種削減稅負水平。

  另據施正文介紹,目前各國稅法都確定或者原則上遵循稅收的婚姻中性原則,也就是説,徵稅不能影響人們的婚姻關係或婚姻選擇。在現實情況中,如果對結婚後個人的婚前房産加名徵稅,那麼可能由於這項稅收給這個家庭帶來一定的經濟負擔,此時婚姻中房産持有的一方可能會為了減少經濟支出決定不為對方加名,而要求加名的一方則會認為對方的決定影響了自己的利益,這樣就對夫妻感情産生了影響,進而有可能影響到婚姻關係的穩定。所以説《通知》中的規定符合稅收的婚姻中性原則,合乎法理。

  北京市京華律師事務所房産律師秦兵告訴記者,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出臺之前的司法實踐中,婚前一方的房産,或者婚後一方的父母出資為子女購置的房産一直被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産,在房産證上加名並不存在權屬轉移的問題。房産本身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産,雙方都有所有權,不存在權屬轉移,自然也就不會有徵稅的出現。“婚前房産加名稅”這一話題産生之前,夫妻雙方在婚姻中變更房産名字不收稅,僅收取工本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通知》發佈後仍有不少網友質疑,夫妻間房産加名不收稅,那麼結婚前給房産加名要繳稅嗎?

  對此,施正文解釋:“房屋贈予行為發生在任何兩個自然人身上,都是需要繳納契稅的,不論是陌生人間、兄弟間還是情侶間。”同時,財政部與國稅總局聯合發佈的《通知》中只明確了婚姻存續期間房屋更名免徵契稅,也就是説,只有夫妻間的房産更名才可以免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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