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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非住宅房産過戶無需交房産稅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1日 04: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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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婚前房産加名徵稅陷入“無定論”狀態之時,“非住宅房産過戶要交房産稅”的消息又橫降樓市。近日,青島市地稅局頒布新規:個人自用非住宅轉讓或出租都要徵收房産稅。對此,南京市主管部門昨日表示,南京非住宅項目過戶尚不會跟進此舉,目前非住宅項目過戶,無需交納房産稅,即便要交,也會聽取民意。

  據悉,青島市房産交易中心地稅辦理窗口新近貼出通知,要求自通知下發日起,個人辦理非住宅過戶手續的,應先向稅務部門提供土地稅、房産稅及其他稅收的繳稅憑證;無法提供的,應當補繳應繳納的土地稅、房産稅及其他稅收,然後才能辦理過戶手續。也就是説,當地非住宅地産過戶也將繳稅。據此通知,當地個人自用非住宅應繳納房産稅年應納稅額=房産原值(1-30%)1.2%。如果再加上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交易一套60萬元的酒店式公寓,稅要8萬元左右。

  新浪樂居作了一項統計,南京下半年預計有21家商業項目將推出總量近60萬平方米的新房源,其中有9家樓盤的新房源近期就將推出,一旦南京也對非住宅項目過戶實施房産稅,那對南京樓市的影響將是明顯的。

  不過,南京地稅12366熱線回復表示,目前在南京,對於非住宅項目的交易雙方,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賣方繳納的項目則包括營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共4項。各項稅費中,均沒有房産稅這一項。

  南京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國家的政策制定也會聽取結合民眾的意見,有最新的動態會第一時間向外界公佈。”該負責人表示,房子的任何稅收改變,都關係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肯定會吸納民意再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