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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規,上市公司出售資産達到3000萬元或凈資産的5%就必須評估!然而,為了讓老闆娘更方便地購買上市公司的資産,魚躍醫療(002223)竟然想出了一個前無古人的“花招”予以應對。
今日,魚躍醫療公告稱,公司將旗下房屋賣給老闆娘——實際控制人吳光明的妻子冷美華的獨資企業。公司並未對該房屋進行評估,而是聘請了當地的價格認證中心對該資産予以價格鑒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地方價格認證中心是對案件中涉及經濟糾紛進行價格鑒定的機構,上市公司出售資産的行為顯然不屬此列,且該機構並不具有證券評估資格。
就是這樣一個花招,使房屋價格定位在2998萬元,避開了3000萬元的評估紅線。
老闆娘買房不評估
今日,魚躍醫療發佈公告稱,公司擬向丹陽市醫用器具廠(以下簡稱醫用器具廠)轉讓其所有的位於丹陽市開發區丹桂路東首的生産性房産。資料顯示,醫用器具廠是公司實際控制人吳光明妻子冷美華的獨資企業,因此該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早在魚躍醫療2008年上市之前,老闆娘冷美華就曾打算購買此土地。但由於資金不足,最終只購買了土地權,而沒有購買房屋權。
對於本次房屋出售,魚躍醫療並沒有進行資産評估。而是聘請了丹陽市價格認證中心對公司擬出售的房産進行了“價格鑒證”。最終,這塊賬面原值為345.5萬元的房屋價格被確定為2998萬元,增值高達767.7%。
表面來看,魚躍醫療擬出售房屋的價值暴增,對上市公司來説是一樁合理且合算的買賣。然而,為什麼公司不進行資産評估,而找了一個不為大家熟悉的價格認證中心對價格進行“鑒證”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價格認定中心屬於發改委系統。在國家發改委網站,記者找到了丹陽市價格認證中心的資料。從中可以看出,價格認定中心是對案件、仲裁等事件中涉及的經濟糾紛進行價格認定,而沒有日常經濟行為中價格認定的職能。魚躍醫療出售資産,屬於正常的經濟行為,顯然不適用於價格認定中心的職能。
此外,記者還發現,魚躍醫療在《招股書》中混淆了 “價格鑒證”和“價格鑒定”的概念。
資料顯示,“價格鑒證”是指各類價格鑒證機構對社會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各種財物及服務項目進行價值鑒定、認證和評估活動的總稱。而地方價格認定中心的職能是 “價格鑒定”。
“價格鑒定”是對國家機關及仲裁機構在辦理各類案件中涉及財物或者其他標的價值進行的鑒別和認定。“價格認證”是對各類市場主體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各種商品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的公證性認定;“價格評估”是對生産、流通領域的財産進行的估價。
由此可見,魚躍醫療通過地方價格認定中心確定出售資産的價格,是不符合法規的!
律師揭秘:躲避評估
魚躍醫療如此做法是何原因呢?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採訪了湖北正信律師事務所漆賢高律師。漆賢高表示,這裡面大有玄機。
漆賢高告訴記者,根據相關法規,在兩種情況下,上市公司出售資産必須評估。一是出售資産的價格達到凈資産的5%;二是出售資産的價格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
2011年中報顯示,魚躍醫療的凈資産達到了9.94億元。也就是説,出售資産要達到4970萬元才需要評估。顯然,該交易不適用此條;
而根據達到3000萬元須評估要求,魚躍醫療通過地方價格認定中心給出的資産價格為2998萬元,與需要評估的紅線僅相差2萬元。
顯然,這區區2萬元,方便了上市公司將資産賣給關聯方。而這種用價格認證代替資産評估,變著法侵佔上市公司股東利益的做法,在A股上市公司中還是頭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