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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碼標價不規範 杭城5樓盤遭罰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30日 1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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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明碼標價,來不得半點玩笑。今年6月底,在杭州市物價局召開的杭州市倡導商品房銷售明碼實價會議上,近100家駐杭房地産開發企業曾共同宣言,進一步落實國家和浙江省有關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不過,昨天還是有5家沒有遵守承諾的房地産企業為自己的失信領到了罰單。

  記者昨天從杭州市物價局了解到,自7月份起,杭州市價格主管部門共出動了17個檢查組,對全市範圍內138個在售樓盤進行了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樓盤一房一價執行情況良好,明碼標價內容較為規範,但仍發現5家企業存在無明碼標價牌、明碼標價內容不全、已售房源標價不符合規定等違法行為,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發現,一城北樓盤在銷售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標價牌,181套在售房源未標示戶型、層高、套內建築面積、公攤建築面積、計價單位等內容。按每套罰款3000元、無標價牌罰款5000元的標準,開發商因此領到54.8萬元的罰款。

  其餘4家被罰企業大多也存在類似問題:杭州錢江城發展有限公司“賀田尚城”項目,在銷售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標價牌,有76套在售房源未標明層高、計價單位、銷售狀態等內容,擬依法處以23.3萬元罰款;另一家開發商在銷售現場未按規定設置標價牌,有174套在售房源未標明戶型、層高、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建築面積、計價單位、銷售狀態等內容,擬依法處以52.7萬元罰款;杭州華鴻怡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羅蘭春天”項目,部分已售房源標示的價格高於實際成交價格,對消費者有明顯的誤導性,構成誤導性標價的價格欺詐行為,擬依法處以30萬元的罰款。

  杭州市物價局表示,上述案件合計擬處以161.3萬元罰款,杭州市價格部門提醒所有商品房經營者,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和《浙江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切實規範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廣大消費者如發現商品房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

  新聞鏈結

  根據《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和《浙江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細則》,開發企業必須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必須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準確標示每套房源銷售狀態,不得捂盤惜售;已售房源應標示銷售狀態,同時標示價格的必須如實標示實際成交價格,不得標示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標價語言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嚴謹,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或者模糊性語言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