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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在華並購需三跨“安全門”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30日 07: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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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外資並購安全審查機制再次在制度層面進一步明確,外國投資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實質規避並購安全審查。商務部網站近日公佈了《商務部實施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規定》(下稱《規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哪些並購需要安全審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規定》首次提出“從交易的實質內容和實際影響”來判斷並購交易是否屬於並購安全審查的範圍。《規定》具體指出,外國投資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實質規避並購安全審查,包括但不限于代持、信託、多層次再投資、租賃、貸款、協議控制、境外交易等方式。

  《規定》表示,凡屬於安全審查範圍的企業,外國投資者應向商務部提出並購安全審查申請,由商務部在1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在其後5個工作日內提請聯席會議進行審查。在向商務部提出並購安全審查正式申請前,申請人可就其並購境內企業的程序性問題向商務部提出商談申請,提前溝通有關情況。

  事實上,早在今年2月初,國務院辦公廳曾就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下發通知。通知稱,並購安全審查的範圍為: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軍工及軍工配套企業,重點、敏感軍事設施周邊企業,以及關係國防安全的其他單位;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關係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産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關鍵技術、重大裝備製造等企業,且實際控制權可能被外國投資者取得。

  有專家對本報記者表示,早前下發的通知,除涉及國防安全這一點比較好掌握,其他方面在執行中隨意性比較大。也有業內人士呼籲,應細化審查範圍,建議出臺具體的行業清單。

  在反規避方面下了工夫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梅新育説,“規定”在“反規避方面下了工夫”,不僅涵蓋了目前已經暴露的規避手法,還涵蓋了未來可能設計出來的規避手法,從而“彌補了一個重大漏洞”。

  梅新育分析,官方此次突出了反規避問題,或許是受到了“支付寶爭端”的一些影響。在其看來,前段時間鬧得沸沸颺颺的阿裏巴巴、雅虎和軟銀就阿裏巴巴旗下支付寶的股權轉移爭端的關鍵,是“通過協議控制模式規避中國政府對外資控制的管理規定”。

  “反規避”之外,“規定”還要求,對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屬於並購安全審查範圍的,若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外國投資者共同並購的,可以共同或確定一個外國投資者向商務部提出並購安全審查申請。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按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若干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暫行規定等受理並購交易申請時,對於屬於並購安全審查範圍,但申請人未向商務部提出審查申請的,應暫停辦理。

  對審查部門增設保密條款

  去年全球的對外直接投資額為1.12萬億美元,其中超過70%是以並購方式實現投資。從全球範圍看,許多國家都有類似的安全審查機制。建立該制度將有利於中國下一步的對外開放。

  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何曼青指出,現在,外資以並購的方式進入中國需要經過三道門檻,依次是産業準入政策即《外商在華投資産業指導目錄》、反壟斷調查以及國家安全審查。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洪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外資來講,《規定》實行後,我們在加入世貿組織之前就承諾的開放政策基本上是沒有改變的。現在主要是對於一些企業的兼併重組進行安全登記審查制度,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本土的企業和一些品牌,同時防止壟斷。”

  值得一提的是,與“暫行規定”相較,“規定”還新增了一條“保密條款”:參與並購安全審查的商務主管部門、相關單位和人員,應對並購安全審查中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本報記者 梁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