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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1日,祥明公司制假被查,記者現場看到,用墨水、檸檬黃、果綠等配料調合後,白色粉條被染色成假的番薯粉。 南都記者 吳進 攝
中山一家食品公司以玉米澱粉為原料,摻入工業石蠟、墨汁、果綠、檸檬黃色素等材料,生産假“紅薯粉條”和劣質“珍珠粉”(本報曾報道)。日前,該案4名被告人一審獲判。公司法人代表羅建明被判刑7年,羅父被判刑8年,羅母譚某被判刑3年緩刑5年,工藝技術指導嚴某被判刑3年6個月。4人被處以8萬至30萬不等的罰金。
遭工商查辦後還註冊公司
2010年6月開始,羅建明的父母羅某、譚某共同出資人民幣60萬元,租賃中山市港口鎮一間廠房用來生産粉條,並聘請熟知粉條生産工藝流程的嚴某做技術指導。
在工廠運作中,羅建明負責銷售、管理財務,羅父負責採購,譚某負責後勤。嚴某則負責指導工人生産,以玉米澱粉為原料,摻入工業石蠟、墨汁、果綠、檸檬黃色素等材料,生産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假“紅薯粉條”和劣質“珍珠粉”。期間該廠共出售“紅薯粉條”、“珍珠粉”1.9萬多公斤,價值人民幣7.3萬餘元,後被工商部門查辦。
2011年1月,羅父、羅母以羅建明為法定代表人,註冊成立“中山市祥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明公司”),並辦理工商、稅務、食品生産許可證照,繼續聘請嚴某組織工人生産偽劣的“珍珠粉”、“純紅薯粉”。2011年1月至4月,祥明公司共生産並出售“珍珠粉”、“紅薯粉”11萬多公斤,銷售金額人民幣45萬餘元。
使用墨汁、石蠟造假
今年4月21日,中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接舉報對祥明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查獲劣質“珍珠粉”1100公斤、“純紅薯粉”5540公斤。4月22日,被告人羅建明、羅父、羅母譚某、嚴某被抓獲歸案。歸案後,4名被告人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記者昨日獲悉,法院近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羅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被告人羅建明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7萬元;被告人嚴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譚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萬元。
此前半年一直在東莞經營同樣作坊,因東莞這個行業生意太火爆,競爭很殘酷而轉到中山。東莞類似的假粉條廠家有二三十家,也都是用墨汁染粉條。
———4月21日被查時羅建明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