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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徐銳 ○編輯 裘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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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定向增發方案發生變動而于8月24日起停牌的風帆股份,今日披露了修訂後的新方案。
風帆股份表示,公司董事會8月16日審議通過的原增發方案中未提及控股股東中船重工將參與股份認購。而根據國有資産管理的相關規定,為了保持對風帆股份的控制權,中船重工決定擬以現金方式認購風帆股份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10%。
截至今年6月30日,中船重工直接持有風帆股份15668.88萬股,並通過全資子公司風帆集團間接持有928萬股,合計佔總股本的36%,持股規模遠遠高出其他投資者。但若中船重工不參與本次定向增發,以原方案7048萬股的發行上限計算,本次增發完成後中船重工持股比例無疑將得到較大稀釋。
而根據修訂後的增發方案,風帆股份擬以15.06元/股為發行底價(原方案為15.04元/股)向包括中船重工在內的不超過10名(含10名)特定投資者定向發行不超過7038萬股,募資投向則與原方案一致,分別為“年産500萬隻高性能密封型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建設項目”和“年産400萬隻AGM電池項目”。
風帆股份今日同時披露的2011年半年報顯示,公司上半年共實現凈利潤3123.57萬元,同比增長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