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每經記者 喻春來 發自北京
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總裁司徒瑞面對媒體記者一個又一個的問題時,眉頭緊鎖,説話的語氣緩慢而沉重。蓬萊19-3油田溢油已有80余日,作為負責人,康菲石油至今未給出賠償方案,也未出具環境評估結果。
昨日(8月24日),康菲石油在渤海灣漏油事件第二場媒體溝通會上,首次就賠償一事作出回應。司徒瑞表示,尚未收到任何有關賠償的要求,如果收到要求,將“給予考慮”。
8月16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開始公開選聘渤海溢油索賠案件的法律服務機構,開始就索賠的前期工作進行準備。但是,有專家認為,海洋局目前採取的行動是出於社會各方的壓力,對其索賠不抱信心,同時,索賠也面臨取證難和部分生物資源賠償無法確定訴訟主體等問題。
尚未收到索賠要求
司徒瑞在發佈會上向公眾道歉,並表示將對溢油事件負責。他同時稱,康菲石油,“如若收到索賠要求,將給予考慮”。但未提及具體賠償計劃和相關細節。
對於此前有律師要求康菲石油參照BP公司賠償的模式,設立100億元賠償基金,司徒瑞表示,“蓬萊19-3事故與BP墨西哥灣漏油事故不可比,目前也沒有成立賠償基金的計劃。”
此前,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已決定根據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康菲石油提起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環境法學專家曹明德認為,索賠主體除國家海洋局外,養殖戶的損失也可以自行或者委託律師事務所來求償。同時,也可以考慮通過環保非政府組織直接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狀告康菲石油。
據悉,樂亭當地的海參養殖戶已委託盈科律師事務所展開索賠,該所律師趙京慰稱,根據其委託人的初步統計,不到200戶的養殖戶海參損失額估計將超過1億元。
康菲否認造成環境損害
對於公眾關心的渤海灣是否受到19-3油田平臺溢油生態危害的問題,司徒瑞稱,康菲石油已經展開相關的生態評估工作,已派出100多人步行幾千公里考察渤海沿岸,收集了56份樣品,全部送至獨立實驗室作檢測分析。
司徒瑞表示,只有兩份樣品的油脂模與蓬萊19-3油田溢油一致,這兩份樣品取自被沖刷上岸的B平臺圍油欄的一塊殘片,還有三份油樣也與溢油有很高相似性,其他的51份油樣與蓬萊19-3溢油沒有相似或一致性。
康菲石油健康、安全和環保總經理許先宏稱,目前正在對渤海環境破壞程度進行環境測試,事故對環境影響有多大尚不可知。
對漏油事故的污染評估工作,許先宏説,將請第三方公司完成,但何時將完成這一工作“自己也不知道”。
此前,康菲石油聲明稱,未對海岸造成明顯影響,公司沒有證據顯示油膜已經登岸或污染海灘,也尚未發現對海洋生物造成影響的案例。
但是,國家海洋局已認定,溢油已漂至渤海沿岸,對海洋生態環境直接構成影響和威脅,並敦促康菲石油要儘快將相關信息告知公眾,包括未來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
曾做過蓬萊海水樣本研究的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稱,蓬萊原油是重質低硫高酸性原油,對海洋的危害非常大,少量原油進入海水中,檢測不出油樣,但是,會改變海水的PH值,一般的貝類,尤其是雙殼貝類對海水酸性變化非常敏感,樂亭發生貝類死亡可能與此有關。
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説,“溢油事故使我們比較被動,很多事情任由康菲石油自説自話,缺乏公信力,所以調查中需要第三方的參與,而第三方也需要監督,需要有公信力的媒體或是NGO組織的參與。”
索賠之路困難重重
“康菲石油與漁民的地位不平等使得法律救濟面臨重重困難。”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能源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明遠説。
同時,舉證也是一難題,馬軍稱,證據獲取很困難,根據最高法院的相關舉證責任要求,環境污染引起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承擔舉證責任。“確實漏油了,對貝類産了影響,科學上有這樣的依據,康菲石油就有舉證的責任。”
王明遠表示,從生物資源賠償上,特別是水産和農業資源,誰是提起訴訟的主體,是由國家海洋局負責還是農業部負責,這個需要部委間互相協調。
另外,海水污染賠償無法估算金額,由誰來提起訴訟,這也是一個大問題,需要明確界定。
對於海洋局的索賠行動,中華環保聯合會秘書長顧問呂克勤認為,海洋局這個決定是由於受社會各方壓力而採取的,目前對其缺乏信心。如果環保組織能參入進去,也將積極聯合起來推進這項工作。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教研室主任周珂認為,海洋局應該追究,但更要注重解決體制問題。“不能把這麼重大的責任都交給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因為事故涉及中海油、康菲石油這樣的國內外大企業。”
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聚焦
6月4日 油田B平臺出現溢油;
6月17日 油田C平臺發生溢油;
6月底 油田溢油事故消息被曝光;
7月5日 國家海洋局公佈溢油事故的調查情況;
7月6日 康菲石油召開第一場新聞發佈會;
8月12日 康菲稱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
8月20日 康菲石油承認,油田C平台北側發現9處油污滲漏點;
8月24日 康菲石油召開第二場新聞發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