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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洪溥
保障房被認為是解決我國房地産市場供給不足的重要途徑,且當前的住房保障政策已經明確保障房中的重頭戲是只租不賣的廉租房,而不是限價房或者經適房。可正當我國房地産市場一步步走向正軌時,卻出現了一些地方政府擅自對廉租房進行産權分割,乃至“創造性地”推出“共有産權廉租房”。這種做法完全違背了保障性住房的基本原則,本質上是再度嘗試為“雙軌制”招魂,一旦放任其在更多地方實施,則勢必帶來新的不公。
從直接原因看,有關地方政府動機無非希望以此口徑儘快回籠資金,以補償保障房建設缺口。從年初以降,中央政府對保障房建設進度屢屢下達嚴明指令。現時,住建部已明確在今年10月底前,“要有1/3的項目做到主體基本完工,1/3的項目進入地上施工階段,1/3的項目進入基礎施工階段”。而廉租住房由於土地劃撥性質等原因,地方政府無從謀利,又因為上面口風收緊,建設進度急,自然感覺苦不堪言。通過分割産權出售方式,不僅可以一次性回籠資金,而且在定價方面稍做手腳,甚至還能略有盈餘。對於住房保障對象來説,這一模式貌似兼得了房屋産權保障;對於地方政府來説,則廉租房這塊硬骨頭一下子被置換為熟悉的經濟適用房菜式——至少實現了名義上的雙贏。
但是,看似皆大歡喜,卻從根本上傷及了社會公正。
首先,廉租房作為經過多輪政策探索確定的最適合的保障功能性住房,本身是為了滿足底線需求,即僅僅滿足人們居住的需求,而無需承擔房屋産權的保障。要産權的話,有屬於“夾心層”的限價商品房。要一切如意,有商品房。而擅自變更分層保障內涵,等於從外面將住房保障體系蒙上布變成“黑箱”,將令市場信心動搖,不僅無法體現政策調控意圖,還極易最終失信於民。
其次,如果大搞“共有産權廉租房”,必將使得廉租房産權走向私有化路徑,這種私有化的結果很可能是為最該被唾棄的經濟適用房招魂。經濟適用房的失敗眾所週知,全國各地均有開著寶馬住經適房的報道,而更不乏兩三百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原因自是雙軌制和尋租使然:既有保障的價格,又有政策的蔭庇;既不是市場,又不是計劃,權力當然上下其手。如果廉租房出售成為通例,那些真正的低收入者肯定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保障性住房政策也會成為空談與笑柄。
第三,這種對廉租房行偷換産權概念、直接出售之舉的做法微觀上有懶政嫌疑,宏觀上令地方財政資金收支更難規範。如今,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已經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賣地生財必無以為繼也成共識。但廉租房局部産權出售又可能令部分地方政府重開新的自由生財渠道,對其收支進行監管的難度更大。況且,廉租房資金瓶頸絕非無解,既可取法天津,引入銀團貸款與信託以形成合力;也可以取法海外,實踐REITs(房地産信託)輔以一級市場土地整理招商等策略,完全不必求助旁門左道與歪門邪道。
最後必須指出的是,“雙軌制”為害我國房地産市場久矣。如今,絕無理由再搞綏靖政策靜觀其變。否則,極易被各地理解為默許,並紛紛效倣,最終可能天下大亂。保障房畢竟是一種公共責任,公益性是核心。如果某些地方政府總想著“少出一分力,多分一杯羹”,那麼廉租房這個好政策根本就走不遠。(作者係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