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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4家期貨公司獲得投資諮詢業務資格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0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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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國證監會核準了包括宏源期貨有限公司等在內的14家期貨公司的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資格。這是《期貨公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自2011年5月1日施行以來,首批取得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

  根據《試行辦法》,期貨公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是指基於客戶委託,期貨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的風險管理顧問、期貨研究分析、期貨交易諮詢等的營利性業務。該業務的推出對於引導期貨公司為廣大實體企業、産業客戶以及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多、更好的專業化服務,滿足廣大實體企業、産業客戶以及機構投資者與日劇增的風險管理、套期保值等專業化服務需求,促進期貨市場功能發揮,加快期貨市場由量的積累向質的提升轉變,進一步提升服務國民經濟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通過發揮期貨公司的專業優勢,開展以風險管理顧問服務為核心,期貨研究分析和期貨交易諮詢為支持的期貨投資諮詢服務活動,也可以逐步改變過去單純依附期貨經紀業務的客戶服務模式,有利於進一步培育期貨公司核心競爭力,提升期貨行業服務國民經濟的水平和質量,促進期貨行業持續規範健康發展。

  據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首批取得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共14家,具體包括:宏源期貨有限公司、華泰長城期貨有限公司、招商期貨有限公司、平安期貨有限公司、浙商期貨有限公司、華聯期貨有限公司、申銀萬國期貨有限公司、廣發期貨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安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海通期貨有限公司、新湖期貨有限公司、格林期貨有限公司、南華期貨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上述14家公司在辦理完畢工商登記變更後,即可開展期貨投資諮詢業務,這標誌著期貨行業正式告別了單一的期貨經紀業務模式,進入了服務國民經濟發展的新階段。”負責人稱。

  根據中國證監會此前公佈的《試行辦法》,主要是從資本實力和合規角度對期貨公司申請期貨諮詢業務作出了規定,包括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且凈資本不低於8000萬元;公司最近6個月凈資本等風險監管指標持續符合監管要求等五個方面。

  “據統計,有63家期貨公司符合要求,其中43家期貨公司提交了申請。”負責人説,此次14家期貨公司獲得投資諮詢業務資格,並不意味著它們在去年分類評價方面是最靠前的。

  此外,該負責人還就期貨公司境外業務試點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該項工作正在研究,但還有很多東西尚未落實。“證監會在積極推進。”該負責人最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