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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等洋品牌耍大牌 説是國際慣例實為霸王條款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8日 14: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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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奢侈品正遭遇著和他們的知名度不相符的質疑。昨日,記者從武漢市工商局江岸分局獲悉,奢侈品品牌路易威登專賣店在近2個月間被3次投訴,退貨規定被指“大牌強勢”,奢侈品消費維權困境日漸凸顯。6月,康女士在沿江大道LV專賣店購買了一款價值16000元的皮包,使用了10天發現皮包脫線,康女士要求退貨。但專賣店認為,全球的LV店都不退貨,況且脫線可能是消費者使用不當造成,需送檢確定原因。除非質量問題嚴重到無法修復,才能退貨,否則只能免費修補,或調換等值其他貨品。

  江岸區工商介紹,不僅是LV,江岸區數家奢侈品店自開店來,都曾因同樣的問題被投訴過,奢侈品退貨難完全成了“國際慣例”。

  據了解,根據我國産品退換的“三包”規定,産品售出後7天或15天內,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但進入中國的奢侈品,出現質量問題時,多要將産品送回原産國或本公司鑒定,確定問題責任方,但這種“既當球員,又當裁判”的做法令康女士難以信服檢測結果。LV武漢負責人稱,如果懷疑檢測結果,消費者可自到我國權威檢測部門送檢。

  但武漢産品質量監督檢驗所介紹説,商品使用過程中會造成損耗,為了出具無偏差的檢驗報告,檢驗只針對新品。如果一定要維權,只能拿新品送檢。若嫌價格太高,可以要求LV提供新樣品檢測。對此,LV專賣店表示拒絕。“如果無法確定質量問題責任是LV公司,不能介入處罰,只能調解。”工商部門也陷執法困境。

  對於這類維權怪圈,武漢武珞律師事務所陳冠男認為,外來奢侈品不應特殊化,應該與中國産品一樣遵守中國“三包”規定。工商和質監部門,應定期抽檢其産品,從貨品來源和産品質量上先行保護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