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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單變保單”可以轉嫁風險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7日 18: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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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幾日,合肥許多銀行網點出現了市民紛紛要求退保的現象。記者經過深入採訪後了解到,要求退保的多數市民沒有弄清楚自己購買的保險情況,就盲目跟風要求退保,反而給自己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眾多保險和理財專家建議,保險也不失為一種明智的理財手段,合理的將“存單”變“保單”,既可以轉嫁投資風險,又能夠多一份保障。

  保險收益需要長期持有來體現

  記者了解到,要求退保的多數市民退的産品都屬於“分紅險”,退保的理由大多是收益偏低;保險專家指出,這其實是一種誤區。分紅險是近十年來我國市場上興起的一種新型壽險産品,在國際市場上有相當長的歷史,1770年起源於英國,已被發達國家運用了200多年。分紅保險具有保險保障和投資理財的雙重功能,客戶購買産品後,若發生保險事故,可以獲得保險理賠;同時還可以享受專家理財的收益,能夠滿足不同風險偏好客戶的綜合保障理財需求。

  如某公司的一款兩全保險産品,投保人選擇6年保險期間,1次性交費10000元。滿6年後,投保人首先可以獲得10770元的滿期給付,並且在此期間每年都可以享有紅利收益,但如果提前退保,不僅拿不到保單載明的滿期給付利益,紅利收益也要大打折扣,因此分紅險的收益需要通過長期持有來體現。

  分散投資合理轉嫁你的風險

  理財專家表示,保險是一種特殊的投資,它在人們投資生活中不可或缺,正所謂“平時當存錢,有事不缺錢”。保險在給投保人獲得收益的同時,還可以提供一份人身安全保障。還是以上述兩全保險産品為例,投保人選擇6年保險期間,1次性交費10000元。如果投保人不幸于合同生效起一年內因疾病身故,可獲生命保障金10000元;如果一年後因疾病身故,可獲得生命保障金10770元。在乘坐火車、輪船和航班班機期間因意外傷害身故,可獲得生命保障金32310元(3倍保障金)。理財專家指出,保險通過分散投資,規避理財風險,提供人身安全保障。與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理財手段相比,保險有其特色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市民拿出一部分錢出來,購買合適自己的保險産品,不失為一種明智又合理的理財手段。

  盲目提前退保可能得不償失

  保險專家還提醒市民,如果購買了分紅險,盲目跟風提前退保,不僅將損失可能獲得的收益,甚至可能影響本金而得不償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保險産品有十天的猶豫期,如果在十天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會全額退保;如果超過十天退保,保險公司會根據消費者投保時間長短來扣除一定費用,因為保險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從簽訂保險合同起,保單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保障功能,需要支付一定的初始費用。

  保險專家建議消費者,一旦簽訂合同就應該按合同規則履行權利義務,不要盲目退保,中途退保,這會給你自身帶來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