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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塑料袋稅環保作用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5日 20: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財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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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塑料行業的一項調查發現,正如當初開徵塑料袋稅所預見的那樣,屬於禁用範圍的塑料袋(通常是在超市和零售店使用的T型塑料袋和模切塑料袋)的消耗確有明顯減少。但是,作為替代品的較厚型垃圾袋和可再用無紡布塑料袋的用量卻急升,抵消了禁用塑料袋的減少,使得從2009年7月對塑料袋開始收稅以來的所有種類塑料袋的總體用量攀升了27%。

  香港塑料袋製造業商會執行副總裁、香港寰宇五金塑料製品廠有限公司高管王維基説:“我們擔心塑料徵稅對環保毫無益處。”他説,其中的一項主要原因在於,原先香港居民重復利用塑料購物袋來裝垃圾,而現在只能大大增加對垃圾袋的購買。

  王維基説,根據對該商會的100家塑料袋製造會員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在開徵塑料袋稅之前,700萬香港市民每天使用的各類塑料袋為78噸-80噸,而現在每天的用量約為100噸。

  塑料袋製造業商會稱,用來生産垃圾袋的塑料用量攀升了63%,用於無紡布塑料袋的用量更是猛增了96%,而用於傳統型T型袋和模切塑料袋的塑料材料重量分別減少了68%和20%。

  該商會認為,導致塑料袋用量不減反增的另一個主因是對無紡布聚丙烯袋使用的增加,這類袋子可重復使用且日益受到歡迎,其需要的塑料用量是傳統購物袋的30倍-50倍。這些無紡塑料袋需要重復使用至少30次才能與傳統購物袋的塑料消耗量持平。

  香港政府部門目前正對是否要擴大塑料袋徵稅範圍展開討論,包括在更多的零售店、服裝店或書店實施徵稅,並且允許零售商自行留存塑料袋收費所得,而不是像過去那樣上交給政府。

  塑料袋徵稅在2009年施行了第一階段,約有3000家大型零售店、超市、便利店和個人保健品和美容品店開始對每個塑料袋收取0.5港元。

  香港的環保團體認為,這一措施起到了效果,應當進一步普及至市內的其他60000家零售店。當地的主要環保團體香港地球之友的女發言人Michelle Au説,根據政府的統計資料顯示,實施塑料袋收稅的商戶在塑料袋用量上驟減了77%。

  但據香港本地報紙報道稱,由於還有許多店舖未被納入徵稅範圍,去年香港填埋處理的塑料袋數量僅減少了5.7%。

  作為對塑料袋製造業商會的調查做出的回應,Au説,儘管塑料總消耗量有所增加,但她懷疑是否由塑料袋徵稅所致,旅遊觀光人群的增多或是總體經濟的發展都有可能導致塑料袋用量增加。

  她還説道,雖然無紡布袋消耗增加了,但無紡布袋使用量只有1700萬個,在2010年全港消耗的43億個塑料袋中只佔很小一部分。

  地球之友認為,香港需要採取更有力的措施來減少垃圾産生,在2005年-2009年間,香港市內的垃圾量增加了7.3%,而港府當時曾承諾力爭每年減少1%的垃圾量。

  地球之友説,“日漸富裕的生活方式及其帶來的新型消費行為”使得香港的垃圾日益增多,政府有必要出臺更為廣泛的政策來加以應對,比如垃圾收費和生産商責任立法。

  該團體曾在公開評論中特別將塑料袋徵稅稱為“解決垃圾過量問題的根本原因-對塑料袋濫用的理想方略。”

  香港環保署的一位發言人説,政府認為對塑料袋徵稅取得了成功,因為這使市民養成了自帶購物袋去超市的習慣,成功地改變了消費者行為。

  環保署説,相比塑料業給出的生産數據,垃圾處理方面的統計資料更能説明塑料袋徵稅的有效性,稱“受監管實體(即超市,便利店和個人保健品與美容品店)在塑料購物袋處置量上的減少超過了垃圾袋處置量的增加。”

  此外,環保署還表示,政府已經加強了公眾宣傳力度,不鼓勵過量分發無紡布塑料袋,此類塑料袋同樣也將成為徵稅的對象。

  至於塑料業方面,王維基稱預期政府將進一步擴大徵稅範圍,但塑料袋製造業商會認為,生物可降解或再生含量較高的塑料袋應可免於徵稅。

  王維基説,商會內部仍在商討應訂立哪些具體的標準為這類塑料袋提供支持。 (本刊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