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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收費是理性 還是霸道?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3日 15: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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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日以來,銀行收費問題再次成為輿論瞄準的焦點。屁股決定嘴巴:銀行、銀監會以及銀行業協會強調“銀行收費合理論”;社會公眾感覺是“霸王條款,亂象叢生”。這裡有幾個層次的問題,需要抖落清楚,不能一鍋攪馬勺混在一起,否則,問題就難以説清楚。

  第一個層面的問題是,銀行收費是如何操作的?銀行收費存在的主要問題,中國銀行業協會概括為“信息不透明、告知不充分,給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夠”。全球市場信息服務公司最金的調查報告顯示,一半的客戶在“被收費”前不知其原因。商業銀行是企業,企業經營的目的就是賺錢,追求利潤符合經濟理性,本無可厚非。一方面銀行提供服務,一方面客戶享受服務,收費是天經地義的。既然是天經地義的,銀行為什麼不能大大方方地公開告知,讓客戶有充分的了解?確實一些費用收得不明不白,甚至有一些“釣魚收費”。君子愛財取之以道。如此收費,就不夠磊落,不夠厚道,或有欺詐之嫌。進一步,收費與服務應該“對等”,質價相符,消費者錢花的值。但是,只見收費增加,不見服務改進,質次價高,就是“店大欺客”,有違經濟道德和賺錢倫理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定價權控制問題。銀行收費的定價權應該由誰掌握,誰擁有收費定價權?該不該收費,收多少,誰來確定?以經濟學的道理看,私人産品的價格是市場定價。在競爭性市場上,買賣雙方處於均勢,賣方要價高了,買方可以選擇不買,離開市場,迫使賣方降價,經過充分的討價還價確定一個均衡價格;在壟斷性市場上,賣方處於強勢地位,價格由賣方單方面操縱,買方只能被動接受,這就需要政府管制。公共産品的價格需要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公共定價。

  目前中國銀行業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市場,貌似競爭,實則壟斷。雖然“銀行多過米鋪”,銀行自己認為競爭激烈,但壟斷是嚴重存在的。壟斷分為兩個層面:一是國內銀行對於外資銀行之壟斷,二是國有銀行對於私人銀行之壟斷。內資銀行除了民生銀行是私人企業之外,其餘幾乎全部是國有企業,上市銀行的私人股份只佔很小一部分。整體上看,銀行業不但是一個壟斷市場,而且是一個國有壟斷市場。雖然不是“只此一家,別無分店”,但家家如此,買方還是沒有什麼選擇餘地。“霸王式收費”問題的存在蓋源於銀行作為壟斷者單方面控制定價權。

  第三個問題是誰來監管,如何監管?壟斷市場需要規制。目前銀行業監管框架包括兩個層次,一個是行業協會,一個是政府職能部門。銀行業協會主管單位是銀監會。很多行業都有這種自詡為“自律組織”的行業協會,類似協會的運行機制大體是“一邊收費,一邊監管”,是利益共同體。實際上起的是“辯護代理人”的作用,而不是自律。特別是壟斷行業的這種協會尤其如此。銀行業協會曾發佈《關於加強銀行服務收費自律工作的六點共識》,要求商業銀行儘快採取有效措施免除一些費用,實際效果人所共知。

  政府職能部門包括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在消費者(民眾)、國有企業(含銀行)、政府三者的關係中,民眾作為消費者是被動接受者,沒有足夠的力量與企業博弈,包括銀行在內的國有企業監管問題是改革需要解決的難點。一個基本原則是,監管機構只有遠離“部門利益”,站在公益的立場上,才能實施有效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