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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停建經適房和限價房 專家稱或助推房價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9日 09: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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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石激起千層浪。廣州未來可能停建經適房、限價房的消息引起了外界的廣泛關注。

  近日,廣州市政協委員、廣州新城市投資控股集團董事長曹志偉在微博上“曬”出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對其相關提案的答覆。其中透露,廣州正在研究停止新建經濟適用房、限價房,新增的保障房均以公租房的形式建設。

  研究停建經適房

  在今年廣州市“兩會”上,政協委員曹志偉遞交提案,建議廣州停建、停售經適房,全力建設公共租賃房,並限制限價房的轉手交易。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近日答覆了曹志偉的提案。曹在其微博上貼出了該答覆:“廣州除了會繼續建設已經承諾的少量經適房和限價房外,未來將停建經適房和限價房,新增的保障房均以公租形式建設。”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廣州未來保障房建設將會考慮以公共租賃房為主,廣州確實正在進行停建經濟適用房等政策的研究,但是這一研究最後的成果還沒有出爐,而且還需要報廣州市政府批准。

  而擬停建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與近年來各地經適房、限價房實施過程中的一系列亂象緊密相關。經適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一種,對緩解住房困難家庭,特別是“夾心層”住房困難起到積極作用,但近年頻出醜聞,如武漢“六連號”、北京經適房違規出租、深圳開豪車申請保障房等。

  對此,近年來不少人大代表和專家學者都在呼籲,保障房建設應該多建廉租房、租賃房,少建帶有産權性質的經濟適用房。曹志偉認為,住房保障的實質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房産證”。

  不利“夾心層”

  不過,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完全停建帶有産權性質的保障房仍需“謹慎研究”。

  “目前從中央到地方,降低銷售型保障房比例,擴大租賃型保障房的比例,這個大方向是正確的,但完全取消銷售型保障房,這個還是需要謹慎考慮。”廣州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陳琳教授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停建經適房會影響有相應需求的夾心層人群的購房選擇。

  長期關注保障房問題的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副教授朱亞鵬也對本報指出,目前仍有一部分人群需要帶有産權性質的保障房,如果一定要停建的話,也應該以增強相應目標群體的購買能力作為補充,把以前的實物補貼以其他方式展現,比如利息補貼、第一次購房優惠、稅費優惠等。不過在目前房價高企的情況下,貨幣補貼顯然沒有實物補貼來得好。

  朱亞鵬指出,帶有産權的保障房實施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是管理的問題,完全可以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來解決。

  或助推房價

  朱亞鵬猜測,停建經適房有可能是出於利益的博弈,“如果是開發商提出來的,那這一點都不奇怪。”

  這是因為,一旦完全取消經適房和限價房,有相應需求的群體只能去市場上購買商品房,在現今供不應求的商品房市場環境下,這有可能會推高房價。

  “房價貴的一個原因就是沒有堅持好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1998年住房改革的方案,就是要以經濟適用房作為住房的主體,沒有堅持下去,所以導致房價很貴,當然房地産市場發展得很好。”朱亞鵬説。

  陳琳也指出,從國際經驗來看,無論是新加坡還是香港,銷售型保障房的作用都很突出。推出銷售型的保障房,恰恰是可以平抑房價的一種手段。而從尊重需要保障房人群的住房需求、真正體現讓大部分人享受到社會發展的成果、真正使得房地産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角度出發,大部分租賃型加上一部分銷售型的模式,是比較合理的。

  當然,外界對帶有産權性質的保障房的質疑,除了其實施過程中的各種亂象外,經適房如何更加合理地流通也是焦點,因為購買經適房5年後可以自由流通,意味著經適房住戶即便生活改善也將終身享受這一公共福利。

  如何更好地配置保障房,並使之形成良性循環也引起了廣東高層的關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7月4日與網友的一次交流活動上表示,萬科從企業的角度出發提出一個如何搞好保障房建設的方案,“思考問題的角度和政府不一樣,對於更好地利用公共資源、合理配置保障房,並且能夠使它形成良性循環,很有啟發。”

  在這份被汪洋稱為“很有啟發”的方案中,萬科提出了利用市場手段引導民間力量參與保障房建設的一系列建議,其中重點闡述了保障房的有限共有産權解決方案。

  陳琳也認為,經適房、限價房雖然帶有産權保障,但同時也是一個“內循環”,即將來如果要轉讓的話,也應該在保障房市場裏流轉,“就是説賣的話只能賣給有新的保障住房需求的用戶,並且真正的收益有限,收益一部分要交給政府。這個可以根據出資比例設定一個合理比例,這也可以避免目前銷售型保障房的缺點。”

  鄭州、武漢等城市也在縮減經適房

  除了廣州之外,全國亦有多個城市縮減經適房比例。

  據悉,今年武漢市將上市9000余套經適房,完成供應後,全市持有資格證但未買房者不足萬戶。從去年至今,武漢已連續兩年不再下達新建經適房計劃。近年來頻頻擴容的保障房體系,不僅包括經適房、廉租房、動遷安置房,還包括一個新的形式——公共租賃房。那些買不起經適房、又不符合廉租房條件的人群,將是公租房的保障對象。

  而在鄭州市第三十一次全市重大項目推進工作周例會上,鄭州市委書記連維良要求,鄭州市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要按6萬套來完成,要努力超過6萬套,同時要大量減少經濟適用房,大幅增加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

  昨天,據人民網稱,中國社會科學院近日發佈的《2011中國城市藍皮書》指出:應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體系,逐步取消經濟適用住房。

  1998年後經濟適用住房為部分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了住房困難。但在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收到效果的同時,也存在重建設、輕管理,對購買對象審查把關不嚴;對建設標準缺乏有效控制,戶型面積偏大等問題。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城市低收入住房保障體系要針對保障對象收入水平不斷變化的實際情況,逐步取消現行經濟適用住房,保留廉租住房政策,大力發展公共租賃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