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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息誘惑下,江蘇泗洪出現“全民放高利貸”的狀況,縣裏一時豪車雲集,甚至一些公職人員也參與其中。時至今日,借貸大戶資金鏈斷裂,政府開始打擊“非法融資”,高利貸市場崩盤,大部分人血本無歸。
“就像一個脹滿氣的氣球,針一扎就破了。”以高息為餌,以類似傳銷的方式發展下線,這樣的借貸關係,資金鏈的脆弱可想而知——只要有一個點或一個小環節出現問題,恐慌的“多米諾”就會立即摧毀整個民間借貸系統。如今,泗洪的高利貸市場産生的債務糾紛,給金融市場帶來的衝擊將陸續顯現。
據有關報道,民間借貸的融資成本一般是月息2到3分,而貸出去有6到8分,中間有4到5個點的“利差”,換算成年收益率,則在40%-50%,如此高的回報率,吸引了不少資金流入。按央行規定,要是超過了“基準利率4倍”,也就是説,月息只要超過了2.1%就是“高利貸”,現在非常多民間借貸都屬於“高利貸”範疇。
民間高利貸的出現,是由於在銀根緊縮的背景下,中小企業或個人有迫切的投資需要,但銀行、政府部門缺乏相應的信貸政策支持,於是催生了民間的融資渠道。隨著削減新增信貸額度、高頻率的貨幣工具收緊、CPI持續攀升等各種因素交織疊加,作為易受衝擊對象的中小企業受到的資金壓力可想而知。為獲取更多資金融通,除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外,中小企業不得不更多地尋覓快捷、手續簡便的民間資金,甚至為此願意承受不斷高企的貸款利率。
客觀地説,正常的民間借貸突破了地域和空間的限制,通過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實現資金資源的優化配置,可以有效彌補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支持的不足。然而,隨著民間資金逐年累積龐大,以及近些年來製造業等實業經營利潤的下滑,加上房地産、能源價格飛升産生諸多暴利神話,遊走在法律之外的民間借貸,在不少地方開始發生變異,由“天使”變成了“魔鬼”。
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數據顯示,2010年新增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6.33萬億元,佔融資總量的44.4%,這意味著所謂銀信合作理財、地下錢莊、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其他非銀行的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已經逼近半壁江山。這也在客觀上動搖了人民銀行作為央行行使利率、存款準備金率等常規的抑制通脹手段的效果。
“高利貸”對企業來説猶如飲鴆止渴,對金融系統的安全穩健運行也形成潛在威脅。媒體近來不斷曝出的由高利貸引發的案件,使人們對高利貸現象充滿了擔憂。如何看待民間借貸現象,到底是應該禁絕嚴打,還是應該疏導,讓其陽光化生存,目前有關各方還存在一定的爭議。我們認為,民間金融需要政策給予引導和規範,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應該讓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更大的作用,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多的融資渠道,以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同時,監管部門應積極發揮非法集資和融資擔保監管機制的作用,構建對非法金融活動防範的長效機制,並儘快出臺有關民間融資的管理辦法或條例,科學界定民間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使民間金融朝著更健康的方向發展,對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都是雙贏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