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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搬遷27家 停産整治134家
本報廣州8月5日電 (記者 鄧圩) 廣東省深入開展鉛酸蓄電池企業污染整治工作,到現在全省實際排查鉛蓄電池企業191家,其中27家取締關閉或搬遷轉産,134家停産或停産整治,關停整治企業佔了總數的84%。為從源頭上控制污染,廣東省環保廳規定今後鉛蓄電池生産項目環評文件必須報省級環保部門審批。
廣東省環保廳最近公佈了關停鉛蓄電池企業(加工、組裝和回收)名單、地址,以及産能、生産工藝、清潔生産和污染物排放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目前該省僅剩27家企業在生産。
據悉,今年2月到5月,廣東兩次組織環保部門對鉛蓄電池企業開展專項排查。廣東省環保廳聯合監察廳將佛山市(含順德區)、江門市鉛蓄電池企業污染整治列入2011年十二大掛牌督辦重點環境問題,同時責令廣州、深圳、汕頭、珠海、韶關、河源、梅州等14市對當地有關鉛蓄電池企業污染整治進行掛牌督辦。
為防止新的鉛污染事件發生,廣東省全面部署鉛蓄電池企業污染整治和監管工作,要求衛生防護距離不足300米的企業實施停産整治,對存在其他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依法整改。廣東省環保廳聯合發展改革委等12個部門組成5個聯合檢查組和1個督導組在逐一進行督查後,發現相當多企業與環境敏感點間衛生防護距離不足,危險廢物處置不規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未落實,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存在偷排及超標排放。目前正督促地方加快整改,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