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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和佳醫療與發審者是否利益輸送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5日 06: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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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順利過會的和佳醫療與博雅生物兩家公司讓我們見識到中國證券市場的“奇跡”。

  和佳醫療,一家在商業賄賂、稅收、核心産品遭遇實名舉報、毛利率畸高等諸多方面均飽受質疑的公司,在2011年7月11日被取消審核後,在任何問題都未澄清的情況下,居然于2011年7月26日通過創業板發審委審核。

  和佳醫療順利過會是搧向發審制度的一記響亮耳光。

  和佳醫療順利過會存在違法違規嫌疑。

  根據2005年《證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三)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四)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依法披露的信息,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發行人應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得存在經營環境已發生重大變化,並對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三年內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該公司被媒體披露,2008年,和佳醫療被湖南省衛生廳列入首批商業賄賂不良記錄企業名單,禁止兩年內進入湖南省醫療市場;2006年,和佳醫療在部分醫械招投標中被舉報非法銷售,並被取消中標資格,已採購者還被藥監局處罰。這一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視而不見。

  和佳醫療的財務數據同樣遭遇嚴重質疑。和佳醫療披露的毛利率在50%─55%,其中核心産品腫瘤微創治療設備毛利率更達80%─86%。與同業數據相比,上市醫械行業公司平均毛利率在42%─44%。與此同時,和佳醫療直接人工費用佔營業成本的比重由2008年度的11.19%降至2010年的4.81%。有關媒體引述分析人士的相反觀點認為,自産設備在營收中的佔比從2008年的66.61%上升至2010年的86.82%,直接人工費用佔比卻從11.19%大幅下降至4.81%,應該是其有意為之,一些勞務派遣、代工費用等不計入人工費用,可以人為降低營業成本,從而提高毛利率水平。面對財務質疑,發審委再次選擇視而不見。

  發審委員們不知道和佳醫療可能存在的財務風險嗎?不可能。為和佳醫療做審計的是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與該所有些許血緣關係的利安達信隆會計師(由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與黑龍江龍源會計師事務所、珠海經濟特區嘉信達會計師事務所合併而成、獨立承擔風險、獨立執業的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因為在北亞實業審計上失職甚至瀆職于2009年被中國證監會處罰:沒收利安達信隆2002年審計北亞實業年度報告非法所得60萬元,並對其因2003年至2005年審計出具文件存在虛假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萬元;對三名註冊會計師王日宇、王穎和曹如鵬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面對利安達三個字,發審委員不是更警惕,反而是更放鬆了警惕。

  我國新股發行審核的主體是發審委,發審委員權力過大而責任過輕,缺乏事後的追究處罰機制。上市公司業績變臉、投資者投資虧損未必全是發審委的錯,但把深受市場質疑、明顯有虛假陳述嫌疑的公司送上市,發審委員難辭其咎。

  比較和佳醫療兩次過會的發審委員名單,7月11日過會與7月26過會時更換了兩人,調出郭澳、雷震霖,調進李文智、李友菊,後兩位發審委員分別來自廣東大華德律會計師事務所、華普天健高商會計師事務所。鋻於發審委7票未達到5票就不予核準的規定,很明顯,在第一次過會時,至少有三位發審委員投了反對票,而此後調進兩名發審委員,似乎是為了確保成功過會。讓我們向投反對票的三位委員致意,他們維持了最後一線良知與法律底線。

  按照7月14日發佈的創業板發審委2011年第47次工作會議公告的補充公告,鋻於珠海和佳醫療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關事項需要進一步落實,決定取消第47次創業板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不到半個月,相關事項落實,公司帶病闖關成功。此時,也許需要的不是發審委的專業知識,而是維護基本底線的良知。

  此前,證券會發行監管部發審委工作處助理調研員王小石受賄案,讓發審委的權力大白于天下,如今,通過和佳醫療案例,讓人看到了發審委背後的爭鬥與可能存在的大範圍利益輸送。

  發審委員與上市公司天然存在利益瓜葛,存在道德風險,根據已經公佈的第三屆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候選名單,來自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的人員佔據了最大多數的比例,會計師事務所22人,律師事務所15人,兩大與上市公司有直接利益關聯的委員佔據壟斷地位。剩餘5人中,3人來自資産評估機構,2人來自科技部。儘管一旦被評為發審委委員,律師、會計師等就不能在任職期間接項目,但這不等於不能轉手接項目,不能為日後接項目。

  面對如此蹊蹺的項目,作為發審委的管理者證監會顯然應該承擔監管之責,儘快查明真相,給市場、給投資者、給法律一個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