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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考核確立價值管理體系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4日 12: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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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 瑄 張博宇 韓 偉

  國務院國資委8月3日公佈了2010年度中央企業業績考核結果,2010年,中央企業完成經濟增加值3887.1億元,比2009年增長1.4倍。其中,96戶中央企業經濟增加值為正,比上年增加13戶。經濟增加值改善較大的主要是石油石化、電力、交通運輸、冶金、機械行業,均比上年增加100億元以上。中央企業經濟增加值考核的全面推行,標誌著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進入了以價值管理為主的新階段。

  業績考核新辦法

  為引導中央企業進一步做強主業,控制風險,提升發展質量,增強價值創造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國資委決定從2010年開始,在央企推行經濟增加值考核。

  2010年是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第三任期的開始之年,也是中央企業執行新的《考核辦法》和全面實施經濟增加值考核的第一年。經過努力,絕大多數中央企業較好地完成了2010年度的經營業績考核目標。

  按照《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2010年納入國資委考核範圍的有121戶中央企業,經嚴格審核,最後確定的業績考核結果為:A級企業47戶,比上一年度增加9家,佔全部中央企業的38.84%,華僑城集團、保利集團、東方航空、中國航油、中國黃金、中國南車、中國水電集團和中材集團8戶企業首次進入A級;有2戶中央企業被評為D級,比上一年度減少2戶。

  價值管理新層面

  從“傳統業績考核”到“綜合績效考核”,從對央企負責人的考核擴展到對企業的全面評價,表明國資管理部門對央企的績效考核經過了“目標管理”、“戰略管理”階段,向“價值管理”階段悄然轉變。

  《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將企業經營考核分為三個階段,第一、二階段分別以目標管理和戰略管理為重點,第三階段,則主要以價值管理為重點,以資本價值最大化為導向,建立起科學合理的業績考核體系,使國有資産經營業績考核方法與國際化和市場化接軌。

  國務院國資委制訂的《中央企業經濟增加值考核實施方案》中指出,2010年在中央企業全面推行經濟增加值考核,通過經濟增加值考核,力促央企用有限的資本創造更大的價值,意味著央企從戰略管理進入價值管理的新階段,利潤不再是央企考核的唯一標準。

  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説:“據初步匡算,2010年中央企業實現經濟增加值3000億元左右,比上年成倍增長。”新考核實施一年來,中央企業資本使用效率有了顯著提高,已經努力構建起了以經濟增加值為中心的價值管理體系。

  央企發展新動力

  引入經濟增加值考核的一個目的就是要引導中央企業做強主業、控制風險、優化結構。

  國務院國資委特邀經濟增加值諮詢顧問殷明德指出,在計算經濟增加值時,來自非主營或非經常性業務的收入將在會計調整中被剔除;依靠大量資本投入獲得的收入,在扣減成本費用之後,還要與包括權益(股東)資本在內的全部資本成本進行比較,當前者小于後者時,企業的價值指標會相應減少並抵消這些收入對利潤的貢獻。

  “與之前考核相比,經濟增加值強調價值管理理念和資本成本意識,在考慮資本成本的前提下,重點考察企業提高價值創造的能力和實現科學發展的水平。”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發展與改革研究部部長王志鋼這樣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