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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融資”緣何異常活躍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04日 11: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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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地下融資”必須嚴加整治,但嚴厲打擊多年,效果平平,相反日趨嚴重、活躍,這説明僅用行政手段打擊,不能根治。整治“地下融資”需綜合運用政治、經濟、法律等手段

  最近一個朋友給我一個“賺錢機會”:他正為一家大型房地産企業融資,給我100萬元放款額度,為期1年,年利率1毛5。條件頗有誘惑力,但我謝絕。不要説我沒那麼多閒錢,就算有也不敢冒此高風險。此事讓我感到:當前“地下融資”異常活躍,連我這樣的人都碰到了“機會”。

  近來我又發現,手機經常收到“小額貸款50萬以內,無須擔保”的短信,有時一天兩條。

  當前“地下融資”有四個新特點

  “地下融資”非法,企業或個人自行集資、吸收存款、拆借資金,手續簡便、無須擔保,利率則很高,一般較同期銀行利率高4倍以上。“地下融資”正有不斷蔓延之勢,近期江浙地區尤為活躍。據觀察,它的活躍度主要取決於資本市場供求、央行貨幣政策等,比如2009年國家實行適度寬鬆貨幣政策時,“地下融資”問題就不明顯。但今年以來,由於央行連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緊縮銀根,尤其對房地産業實施嚴格的貸款政策,結果正規渠道的資金供給出現缺口,地下融資“趁勢而起”。

  當前“地下融資”呈現四個新特點:1.利率不斷攀高,月息6分、8分算是“正常”,高的已達月息2毛,但仍不是“頂峰”;2.融資額度越來越大,已不是幾百萬,而是幾千萬、幾億;3.形成了完整的鏈條,其上既有仲介人,又有操盤手,環環相扣;4.覆蓋地域越來越廣,前幾年還主要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目前正向中部、西部地區蔓延,參與人數也不斷增多。

  無一利而有百弊的社會“毒瘤”

  合法的民間融資是銀行等正規渠道的一種補充,而非法的“地下融資”,無一利而有百弊,會給社會、經濟製造諸多風險和混亂,堪稱“毒瘤”。它一方面誘發助長為追逐高盈利而冒險的投機行為,而投機者的權益並得不到保障,往往血本無歸,最終引發社會不安定;一方面使部分資金流向政府限制發展的行業,甚至非正當行業。它還會嚴重加劇借貸者的生産、經營成本,使之身陷不能自拔的高利貸泥潭,一旦企業破産倒閉,將殃及諸多職工造成失業。它滋生養育“食利者”,也為詐騙、洗錢等犯罪行為提供了平臺。

  “地下融資”的成因有極大的複雜性。長期依賴政府投資與出口的經濟增長方式,終將導致生産的結構性過剩問題,而與之對應,在低利率下消費結構難以升級,加上投資渠道狹窄,形成流動性過剩。目前,僅溫州地區就有4000億元-5000億元社會閒散資金,全國數量之巨,則可以想見。追求增值是資本的本性,因此資金總要往高報酬方向流動,哪利率高,就往那裏流。而目前,我國投資渠道不暢,股票市場回報與上市公司績效不對稱,銀行儲蓄率則抵不上通脹率。另一方面,社會對資金又有廣泛需求。近20年來,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滿足中小企業與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眼下一些中央宏觀調控下限制發展的産業包括房地産業,更急需解決資金缺口。於是,一面有資金,一面有需求,就構成了“地下融資”的蔓延條件,促使它異常活躍起來。

  利率市場化是解決問題的利器

  對“地下融資”必須嚴加整治,但嚴厲打擊多年,效果平平,相反日趨嚴重、活躍,這説明僅用行政手段打擊,不能根治。整治“地下融資”需綜合運用政治、經濟、法律等手段。

  一要積極拓寬民間資金的投資渠道,提高其保值增值能力,以使民間資金的流向規範。這就要求繼續規範資本市場,讓股票投資者收益與上市公司的績效相符,以吸納更多遊資,遏止流動性過剩的進一步加劇。要增加貨幣市場上金融産品的供應,包括在商業銀行的同業拆借市場增加新的投融資産品,同時在資本市場中發展債券市場。也要鼓勵商業銀行推出新的理財産品。

  二要拓寬企業正規融資渠道。一方面商業銀行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力度和覆蓋面;另一方面要整頓現有民間金融組織,通過信用評估、資産評估,分類處置,該取締的取締,符合條件的則積極扶持,使之合法化、規範化,列入政府監管,以為商業銀行的補充。對民間信用既應放開,又要有規範和約朿,避免一放就亂。包括建立信用檔案、資信評估體系在內,有了完善的制度,才能確保投資者、借貸者的權益。

  三要運用市場手段,解決“地下融資”利率奇高的問題。如果民間信用的利率與正規金融機構的利率趨於一致,那麼,民間信用就會弱化,“地下融資”也就會失去資金來源,這正是市場的力量。為此應當改革探索,提高金融業的市場化程度。利率市場化是解決“地下融資”的利器。可以探索以貼息等方式,給予民間金融組織支持,努力促成民間利率與正規市場利率趨於一致。

  (作者為上海市經濟管理幹部學院教授)